張繼孟 (萬曆進士)

張繼孟(16世紀—1644年),伯功陕西鳳翔府扶風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繼孟是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的進士,獲授山東即墨知縣,轉任遷南京湖廣御史、巡江御史,但未離開南京。之後他上奏籌劃遼陽六件事,最後說自己「被壓抑南京,遙錢神世界,公道無權。」指責。朝廷得知後譴責張繼孟,趙南星請求根據他的言論,思考偏重弊病,因此明熹宗下詔讓吏部挽回,於是厭惡他的人視他為東林黨人;很快他以不肯興建魏忠賢生祠被削籍歸鄉[1]

崇禎初年,張繼孟重起爲山東道監察御史,上陳防江八要,指責吏部尚書王永光《言踵至》疏奏謬誤,又彈劾南京兵部尚書胡應台貪污,王永光非常憎惡他。張繼孟外任廣西知府,當地土酋普名聲亂事尚未平定,他就設計毒殺,平定廣西。不就他擢任浙江鹽運使,因為對視鹽中官崔璘,被貶為保寧知府,再晉川西道副使。崇禎十七年(1644年)八月,張獻忠攻打成都,張繼孟協助龍文光守城,城破後被擒,不屈服而死。妻子賈氏同時殉死[2]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傳第十二》:張繼孟,字伯功,扶風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授即墨知縣。遷南京湖廣道御史,改巡江,未出都。奏籌遼六事,末言己「被抑南臺,繇錢神世界,公道無權。」詔令指責。以風聞對,被詰責。趙南星請因繼孟言,思偏重之弊,敕吏部挽回,於是忌者目繼孟為東林。尋以不建魏忠賢生祠,削籍歸。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六·列傳第十二》:崇禎初,起山東道,陳防江八要,疏指吏部尚書王永光《言踵至》一疏之謬,又劾南兵部尚書胡應台貪污。永光深嫉之,出為廣西知府。土酋普名聲久亂未靖,繼孟設計酖之,一方遂安。擢浙江鹽運使,忤視鹽中官崔璘,謫保寧知府,晉川西副使。十七年八月,張獻忠攻成都,佐龍文光設守。城破,被執不屈死。妻賈從殉。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