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翼明(1583年—1628年),字伯寅,號滄雲河南歸德府永城縣民籍,直隸鳳陽府宿州丹城人,明朝政治人物。

張翼明
大明巡撫大同兵部右侍郎
籍貫直隸鳳陽府宿州丹城
字號字伯寅,號滄雲
出生萬曆十一年(1583年)五月十四日
逝世崇禎元年(1628年)
配偶娶閻氏,封孺人
親屬(子)張京尹、張京衡、張京卿
(從子)張京封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第七名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第七十名,三甲第七十六名進士。戶部觀政,授湖廣麻城縣知縣,四十年(1612年)承重丁憂去職[1],四十三年(1615年)起為山東定陶縣知縣,同年調歷城縣知縣[2],四十四年(1616年)升刑部貴州司主事[3],四十五年(1617年)調禮部儀制司主事[3],升員外郎[4]

天啟六年(1626年)出為山東布政使司右參議[4],同年升山東按察司副使[5],改山西布政使司右參政[5],七年(1627年)升山西按察使[6],同年五月升兵部右侍郎[6]巡撫大同[6]崇禎元年(1628年)五月因察哈爾部虎墩兔進犯,無力抵禦而被處決[7][8]

家族

曾祖張傑;原曾祖張偁;祖父張璞,監生;父張易,庠生,贈文林郎。母吳氏(封孺人)。慈侍下。兄張箴明、張德明、張浚明、張成明、張文明。

参考资料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春秋》,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七十六名進士。癸未五月十四日生,行一,曾祖張傑;祖張璞,監生;父張易,庠生□□□;母吳氏(封太孺人)。慈侍下。妻閻氏(封孺人)。兄箴明(庠生);德明;浚明;成明(生員);文明。子京尹(生員);京衡;京卿。侄京封(生員)。由選貢生中式丙午鄉試七名舉人,會試中式七十名。戶部觀政,授湖廣黃州府麻城縣知縣,壬子承重丁憂,乙卯補山東定陶縣,尋調繁歷城縣,丙辰陞刑部貴州司主事,丁巳調禮部儀制司主事。
  2. ^ 《歷城縣志》(清乾隆三十八年刻本) ,27卷 ,10
  3. ^ 3.0 3.1 禮部志稿 ,42卷 ,597-789-2
  4. ^ 4.0 4.1 明實錄:熹宗實錄 ,67卷 ,3179
  5. ^ 5.0 5.1 明實錄:熹宗實錄 ,78卷 ,3745
  6. ^ 6.0 6.1 6.2 明實錄:熹宗實錄 ,84卷 ,4110
  7. ^ 《明史》(卷248):張翼明,永城人。以兵部右侍郎巡撫大同。崇禎元年,插漢虎墩兔入犯,殺掠萬計。翼明及總兵官渠家楨不能禦,並坐死。
  8. ^ 《宿州志(清光緒十五年刊本)》17卷,33:張翼明,宿州丹城人,占永城籍,中萬厯庚戊科進士,天啟時,厯任禮部儀制司主事,兼南北國子監事。才識學問,當時多仰重之。遂為權閹所羅致,以兵部右侍郎巡撫大同。先是,俺答受封塞上,息警者六十年,邊備盡廢。天啟七年,順義王卜石兔微弱,插漢虎墩兔西侵,盡有其眾,遂遣將臨宣府新平墩索賞,已而擁五六萬騎,毁牆入,抵城大殺掠,翼明不能禦,又不以實聞,巡按御史葉成章劾之。莊烈帝即位,方惡邊臣欺玩,欲重懲之,以警其餘。召大臣詰問,大學士劉鴻訓為翼明解,帝不聽,論死。
官衔
前任:
張鍵
明朝麻城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宋一麟
前任:
裴鉉
明朝歷城縣知縣
1616年-萬曆年間
繼任:
黎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