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詠
張詠(946年—1015年),字復之,號乖崖,濮州鄄城(今屬山東)人。一說張詠發明交子,出現於>《鶴林玉露》。张咏個性古怪,所以自号乖崖。
張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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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張復之 後晉開運三年 (946年) 濮州鄄城 |
逝世 | 大中祥符八年 (1015年) 陳州 |
墓地 | 洛阳孟津 |
国籍 | 宋朝 |
教育程度 | 自學 |
职业 | 政治人物 |
活跃时期 | 10世紀 |
配偶 | 唐氏 王氏 |
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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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太平興國五年(980年),進士及第。授大理寺評事、知崇陽縣事。六年(981年)十一月,郊祀,转将作监丞。雍熙元年(984年)十一月,迁著作佐郎。二年(985年)六月,以知制诰苏易简荐,擢太子中允、通判麟州事。端拱元年(988年),转秘书省丞。二年(989年)春,自麟州还,充礼部考试官,毕,通判相州事,以父母在濮州,乞督濮州之市征,监濮州在城商税。月余,召赐五品服,知浚仪县事。淳化元年(990年),由枢密院直学士寇准、知制诰李沆、枢密副使宋湜所荐,出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四年(993年)正月,转太常寺博士。夏,诏赴阙,拜虞部司郎中、赐金紫。七月,与工部司郎中向敏中并命为樞密直學士,赐钱五十万。八月,与向敏中同知通进、银台司公事。五年(994年)八月,知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事。至道二年(996年)正月,转兵部司郎中。三年(997年)四月,拜左谏议大夫。咸平元年(998年),诏还回朝,拜給事中,遷戶部使,改御史中丞。二年(999年)正月,与礼部尚书温仲舒同知贡举。四月,改工部侍郎、知杭州事。五年(1002年)八月,知永兴军事。六年(1003年)四月,加刑部侍郎、充枢密院直学士、知益州事,認為铁钱過重,创立了交子制度,以王昌懿为首的十六家富商连保发行交子,[1]一张钞票抵一千文铜钱。[2]张咏在蜀四年,被召还京,將侍妾择配嫁人,都還是處女。[3]景德二年(1005年)十一月,转礼部侍郎。三年(1006年),復掌三班院兼判登聞檢院。四年(1007年)六月,知昇州[4]兼提举江南东路兵马巡检捉贼公事。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十二月,转尚书省左丞。三年(1010年)二月,授工部尚书。四年(1011年)四月,进礼部尚书。六年(1012年)三月,知陳州事。[5]八年(1015年)八月卒于陈州理所,赠尚书省左仆射。皇祐三年(1051年),追諡忠定。
張詠能詩,他在《寄晁同年诗》中有两句“桃花江上雪霏霏,黄鹤楼中风力微”。張商英說他的《題庭竹》等句,“句清詞古,與郊、島相先後”,[6]《宋詩鈔》稱“雄健古淡有氣骨”。楊億《西崑酬唱集》收其詩2首。
家族
注釋
- ^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6《四川钱引》说:“四川钱引,旧成(都)豪民十六户主之。”
- ^ 《宋史·食货志下三》:“交子之法,盖有取於唐之飞钱。真宗时,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一交一緡,以三年为一界而换之。六十五年为二十二界,谓之交子。”目前学界对交子的發明人有多種說法,一說是张咏,另一說是王昌懿,還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一記載转运使薛田“请官署交子条”的說法。交子又可分為官交子與私交子。據專家表示“官交子”产生于天圣元年(1023年),已經是张詠第二次离蜀17年以后的事,與張咏無涉;至於“私交子”與張咏更沒關係。(叶世昌:《〈宋史〉交子起源析误》,发表于《中国钱币》2002年第1期)
- ^ 《澠水燕談錄》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六五
-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七八
- ^ 《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