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卫(1953年3月),江苏无锡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七屆、十八届中央委員。曾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强卫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13年3月20日—2016年6月29日
前任苏荣
继任鹿心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任期
2013年4月23日—2017年1月18日
前任苏荣
继任鹿心社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书记
任期
2007年3月26日—2013年3月19日
前任赵乐际
继任骆惠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任期
2007年6月1日—2013年3月28日
前任赵乐际
继任骆惠宁
个人资料
出生1953年3月(71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居住地北京市
母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职业官员
宗教信仰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

簡歷

早年曾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福建基地军械修理所战士;北京化工厂工人,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六室副主任,副所长,北京化工厂党委书记。

1987年6月,任共青团北京市委书记。1990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2年12月升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1993年3月起,兼任中共北京市委城建工委书记。1994年3月起任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1999年3月起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长,2001年8月不再兼任市局局长。据《羊城晚报》报道,强卫在担任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期间,曾主持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下令终止侦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清华大学女生朱令铊中毒案[1]。2001年3月,升任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2006年1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7年3月,升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5月22日,在中共青海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省委书记(至2013年3月)。2013年1月29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3月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2]。2016年6月29日,不再擔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3]。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强卫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4]。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5]。2018年3月,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主抓大案

  • 2001年打闷棍焦文軍案

参考文献

  1. ^ 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办理情况曾上报中央领导. [2018-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9). 
  2. ^ 强卫任江西省委书记 苏荣不再兼任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3年03月20日
  3. ^ 江西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鹿心社任江西省委书记. 中国新闻网. [2016-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30). 
  4. ^ 全国人大常委会:王儒林罗志军强卫赴全国人大任职. 网易. [2016-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03). 
  5.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苏 荣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书记
2013年3月-2016年6月
繼任:
鹿心社
前任:
赵乐际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书记
2007年3月-2013年3月
繼任:
骆惠宁
前任:
阳安江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05年12月-2006年11月
繼任:
马志鹏
前任:
吉 林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4年4月-2007年3月
繼任:
王安顺
前任:
龙新民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2001年3月-2007年3月
繼任:
程世峨
前任:
汪 統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6年3月-2002年5月
繼任:
吉 林
前任:
李志坚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部长
1994年3月-1996年3月
繼任:
龙新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苏 荣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3年4月—2017年1月
繼任:
鹿心社
前任:
赵乐际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7年6月—2013年3月
繼任:
骆惠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张良基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1999年3月—2001年8月
繼任:
马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