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英(1899年—1984年),字树屏广东省海阳县(今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徐陇村人,中共早期高级军事干部。军统元老。[1]

生平

1920年留法勤工俭学。1921年加入旅法共产主义小组,后到西班牙读军事。1922年8月转入中共旅欧支部

北伐战争中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1927年3月参加上海第三次工人武装起义,为暴动指挥部五人团成员,负责工人纠察队的武装训练与指挥。

1927年八一南昌起义,任第11军第24师(师长叶挺/古勋铭,党代表颜昌颐)参谋长。南昌起义部队南下途中,徐光英负责绘制行军路线图一直做到江西南部寻乌县。1927年9月23、24日分别攻克潮州、汕头后(史称“潮汕七日红”),李立三任汕头市公安局长,未到职前由徐光英代理公安局长。

1927年11月9日至10日,瞿秋白为首的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政治纪律决议案》,共10项处分:[2]徐光英因在汕任公安局长时,取缔工人擅自逮捕并杀乘机抢劫贫民三人,应处以留党察看一年之处分。

1927年12月11日广州起义,起义军总指挥叶挺,副总指挥叶剑英,总参谋长徐光英,副官陈赓,师长徐向前等。徐光英率领中路起义军(第四军教导团第一营和工人赤卫队第一联队,突袭东较场,攻克广九车站和广州市公安局。

左右江起义前,中共中央派一批干部奔赴广西,徐光英化名徐开先,协助张云逸做兵运和军训。起义失败后,徐光英脱离中共。1930年参加邓演达创建的“第三党”,出任该党陕西省委书记。

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军统组建忠义救国军,任参谋长。别动军第三纵队司令、军统贵州息烽训练班副主任。黄埔军校南宁分校少将政治主任。军事委员会军需署少将军需监。

1947年赴港居住。

参考文献

  1. ^ 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编:《潮州人物》,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6月第一版
  2. ^ 中共中央出版的《中央通讯》1927年第13期(油印本). [2020-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