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寶鈔案,也称五宇官钱铺案、戶部五宇钞票案,發生於咸豐八年(1858年)冬,戶部尚書肅順查辦寶鈔處宇字官號舞弊案。
咸豐初年時因太平天國之亂,户部因军兴财匮,清廷决定由户部设立宝钞处和官钱总局发行大量钞票。当时有“乾”字编号的钱局四处,“宇”字编号五处。肃顺检驗财政时,发现“宇”字五号局欠款和官钱总局的账面不符,最後抄查家产数十家,甚至牽連到翁同龢的父翁心存以及周祖培等重臣,最後翁心存辭官[1]。此案因牽連太廣,恭亲王奕訢刻意維護朝廷舊臣,最後不了了之。
参考文献
- ^ 《清史稿·翁心存传》:“十年,户部迭兴大狱,肃顺主之,多所罗织。怡亲王载垣等会鞫,谓司员忠麟、王熙震以短号钞兑换长号,曾面启心存,心存回奏部院事非一二人所能专政,断无立谈数语改旧章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