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可大(1544年—?),字有功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支可大
大明巡撫湖廣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字號字有功
出生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九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朱氏,継娶周氏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第十名舉人,萬曆二年(1574年)中式甲戌科會試第十四名,二甲第一名進士[1][2]。授禮部主事,升員外郎,九年(1581年)五月升廣東提學副使。二十一年(1593年)九月起補浙江提學副使,十一月升江西右參政、分守南昌,二十四年(1596年)十月升應天府府丞,二十五年(1597年)升湖廣巡撫,二十七年(1599年)明神宗派遣宦官陳奉前往湖廣開礦稅課,激發民變,二十九年(1601年)四月被革職閑住,罷官歸鄉[3]

家族

曾祖支璣;祖父支栢;父支良知,冠帶生員。母李氏。嚴侍下。弟支可信、支可達、支可久、支可教[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二十五史補編編委會. 《二十五史補編》(卷5).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 42頁.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