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習庶吉士
(重定向自教習滿洲庶吉士)
教習庶吉士,又稱領教習事,為中國清代官職之一。
按清朝科舉制度,每科殿試之後,除了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另外設立教習庶常館,二甲、三甲進士中取優秀者點選成為庶吉士「入館學習」(「館選」),進入翰林院庶常館分別學習滿文、漢文。三年後考試,稱為「散館」。
每屆館選之後,吏部按例疏請簡用大臣二人,為教習庶吉士領教習事,至散館時解任。清初由內閣學士充任,有時有侍讀等官員出任。後規定翰林院掌院學士兼任。康熙六年(1667年)以工部尚書陳元龍充任,從此尚書、侍郎、內閣學士都可充任成為定制,稱為大教習,為帶職充任制職位,品等依照原本官職。原則上教習庶吉士須同為翰林出身,但有例外以非翰林出身之幹練大員充任,如阿桂、英廉、和珅。
小教習由掌院學士選派,始於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雍正年間停止,乾隆後又恢復。教習期間,大小教習之下還有侍讀、侍講負責訓導課業,另派編修、檢討二人負責膳食。
參見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一百十五,志九十,職官二
这是一篇關於政府官制演進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