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位寮

古代日本律令制度中式部省下属机构之一

散位寮(日语:散位寮さんいりょう、さんにりょう saniryō)是古代日本律令制度式部省下属机构之一。虽然日本律令制是模仿唐朝,但在唐代律令制度中,并没有与散位寮相对应的机构。

职掌

散位寮负责对散位日语散位,相当于唐朝的散官,进行管理和考核。[1][2]散位指仅拥有位阶而未担任具体官职的人。根据规定五位以上的散位官员需常驻于散位寮内,并执行常勤职责;六位以下则分为两种情况:在京的人员需轮流到散位寮值班,而不在京的人员则在所属的府中轮流值班。[3]这些散位官员主要协助其他官署处理事务,或担任使者。此外,武散位(武官出身的散位)还受到兵部省的管理。

另外,四度使日语四度使[4]之一的朝集使日语朝集使在京城时,也由散位寮负责管理。后来,随着散位制度逐渐形式化,散位寮的存在意义逐渐减弱,最终于896年 (寬平8年)并入式部省,散位也改由式部省管理。

职员

散位寮職員包括:[1][2]

  • 頭(从五位下相当)一名
  • 助(从六位上相当)一名
  • 允(從七位下相当)一名
  • 大属(從八位下相当)一名 少属(大初位上相当)一名
  • 史生 六名,之后减为四名
  • 散位
  • 使部
  • 仕丁 

参考资料

  1. ^ 1.0 1.1 散位寮. www.sol.dti.ne.jp. 官制大観_律令官制下の官職に関するリファレンス. 2000-03-18 [2024-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05) (日语). 
  2. ^ 2.0 2.1 養老令 職員令. miko.org. [2024-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6). 職員令十五 散位寮條:散位寮/頭一人。【掌。散位名帳。朝集事。】助一人。允一人。大屬一人。少屬一人。史生六人。使部二十人。直丁二人。 
  3. ^ 養老令 選敘令. miko.org. [2024-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6). 選敘令十一 散位條:凡散位。若見官無闕。雖有闕。而才識不相當者。六位以下。分番上下。 
  4. ^ 諸国每年向京城派遣报告政绩、上缴贡物的四种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