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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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九龍(英語:New Kowloon)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在香港殖民地時期香港四大組成部分(香港島九龍半島、新九龍、新界)之一,指界限街以北至九龍群山之南的土地,包括現時觀塘區黃大仙區界限街以北的九龍城區(即九龍城九龍塘啟德等地)和深水埗區(但不包括昂船洲),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合稱九龍

新九龍
新九龍在香港的位置(桃紅色地方者),現九龍位置以綠色標示
地图
自然地理
所处海域九龍北部
管轄
 香港
九龍灣油塘一帶屬於新九龍
昂船洲并不属于新九龙

歷史

新九龍原屬新界的一部份,中國清朝政府在1898年按《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其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

由於原九龍(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面積太小,政府又有需求去開拓市區用地。一九零零年在新界租借之初,理民官奧姆在《新界報告1899-1912》作出特殊安排,將界限街以北、獅子山以南,這些原屬新界的租借土地,作為九龍的延伸地帶,並統稱「新九龍」,以便和界限街以南原有的「舊九龍」區別。

時至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八日,港府正式制定法例,將「新九龍」範圍以九龍山(飛鵝山)、慈雲山、雞胸山、虎頭山(獅子山)、煙墩山(畢架山)、鷹巢山(尖山)等山嶺作為天然界線,由各山嶺以南至界限街以北,包括九龍城慈雲山竹園蒲崗老虎岩牛池灣九龍灣牛頭角官塘咸田掃墓坪茶果嶺鯉魚門九龍塘深水埗荔枝角長沙灣。雖然說新九龍也是新界地,但地域內的衙前圍村古瑾圍馬頭涌牛池灣村大磡村等村莊,在港府的「城市化」政策下,並沒有今日所說的「原居民」權益。 [1]

新九龍的土地是英國向中國「租借」,地契於1997年6月28日到期[2]。所以新九龍樓宇的業主,由1997年6月29日起,需要向香港政府交地租,反之原九龍及香港島之物業,如至今租約仍未到期,則只需繳付極低的象徵式地稅

最初,新九龍由東至西分為九龍城九龍塘深水埗荔枝角四區[3]。自1968年5月起,新九龍與「舊九龍」、香港島重新分為十區,新九龍開始與舊九龍融合。一般市民在生活中都不會刻意區分,但一些教科書仍會教授兩者分別。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落實,香港島和九龍確定會和新九龍、新界一起歸還中國,「新九龍」一詞開始消失。到現在新舊九龍一般都統稱為「九龍」,但差餉物業估價署[4]/政府地政總署須收取新九龍土地的地租,舊九龍及香港島土地的地稅,故土地契約中仍有「九龍」和「新九龍」之分。而且根據《香港法例》第1章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5,新界的定義仍包括新九龍。

現況

直到現在,由於九龍半島經過不斷的填海工程,以致根據1937年的海岸線所劃出的新九龍地域不能覆蓋所有原屬新九龍的地區,如九龍灣一帶的原海岸線已變成市中心,現時的海邊卻不屬新九龍範圍,但政府則無刻意更改新九龍的覆蓋範圍。但位於該帶的城巴啟德泊車場的地段為「新九龍內地段第6547號」,可見「新九龍」之實際使用未必與《香港法例》的定義相符。

而在2001年及2007年,政府曾兩度擴大新九龍的範圍,分別配合秀茂坪寶達邨落成,並解決荔枝角盈暉臺複雜的選區劃界問題[5][6][7]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參考資料

  1. ^ 施志明. 條界任你擺. 香港: 白卷出版有限公司. 2022. ISBN 978-988-74871-3-5. 
  2. ^ 原因另見官地條目
  3. ^ 亞洲電視:《香港風華》,青桐社 ISBN 962-451954-4
  4. ^ 地租或地稅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香港政府一站通
  5. ^ 2003年香港區議會選舉有關一般事宜的申述 (PDF). [2021-03-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11-23). 
  6. ^ 二零零七年區議會選舉選區分界建議報告書 (PDF).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2-01). 
  7. ^ 2019年一般選舉選區分界建議報告書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