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燈杆
新港燈杆為一座位於臺灣臺東縣成功鎮成功漁港的小型燈塔,又稱為新港燈塔或成功燈塔,該座燈塔最初於日治時期由臺灣總督府指示之下所興建。目前由交通部航港局所管轄。
位置 | 中華民國(臺灣)臺東縣成功鎮成功漁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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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 | 23°07′40″N 121°24′48″E / 23.127778°N 121.413417°E |
初建年份 | 1932年 |
啟用年份 | 1932年12月25日 |
構造 | 紅色圓柱形混凝土燈台。 |
塔高 | 7公尺 |
焦距 | 13公尺 |
目前燈器 | 六等乙炔瓦斯燈 |
光程 | 12.5浬 |
燈號頻率 | 每6秒閃光兩次 |
管理機構 | 交通部航港局 |
[编辑维基数据] |
沿革
日治時期
新港燈杆最初於1932年時,由日本人設計興建的新港漁港正式竣工後,為了增加漁船進出漁港以及周圍海域航行船隻的安全,因此於新港漁港的東側防波堤末端上興建一座照明燈台[1][2]。這座燈竿於同年12月25日完工後點燈開始啟用,稱為「新港燈竿」[2]。並且,總督府方面也由旗下之交通局指派一名人員,西村儀一郎,來擔任該燈竿的燈竿長[2]。
新港燈竿的構造形式為紅色圓柱形混凝土燈台,燈竿上裝設有六等乙炔瓦斯燈一顆,燈高距離防波堤面高9公尺,距離海平面上高13公尺[1]。1940年9月20日,新港燈竿因遭逢暴風雨災害,導致燈竿結構毀損,也使得燈竿暫時無法執行照明任務[3][4]。直到1941年9月11日,新港燈竿修復完工後,重新點燈啟用[4]。1945年9月17日,新港燈竿的燈質更改成閃白光,頻率為每4秒閃光1次[5][1]。
戰後時期
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新港燈竿由臺灣省政府後續成立的關稅總局海務處來接管,並將其改稱為「新港燈杆」[1]。1964年,再將新港燈杆的燈質改為每6秒閃光兩次[1]。
1980年間,新港漁港為加強颱風季節時,港內泊地的穩靜度以及漁船的安全。因此計畫延長港口兩側的防波堤[1]。該項改建工程完工後,又在增長後的防波堤末端各增設燈杆1座,而這兩座新設的燈杆當時移交給新港區漁會來維護管理[1]。
新設立的兩座燈杆定位上屬於「標示燈」,並且照明電源均使用太陽能作為來源,結構部分,塔身為八角形鋼筋混凝土方柱[1]。其中,位於東側防波堤的標示燈,塔身為紅色,使用紅熾燈泡發光,南側防波堤標示燈塔身則漆成綠色,並使用綠熾燈泡發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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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漁港南防坡堤綠標示燈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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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漁港東防坡堤紅標示燈杆
由於兩座標示燈完成後,管理新港燈杆的財政部認為,標示燈的功能上,與新港燈杆功能重疊,因此當時計畫將新港燈杆廢除以節省經費[1]。然而,因新港燈杆的光程遠比兩座標示燈還來得長,完工多年來指引附近海域船隻航行安全,已成為當地漁民出海作業時,判斷漁場位置不可或缺的指引標的[1]。因此當新港燈杆廢除的訊息傳到成功鎮當地的漁民及漁會後,向財政部表達訴求,最終財政部接受訴求而保留新港燈杆至今[1]。
2010年,新港燈杆獲得國際燈塔協會定位升級為國際燈塔。因此,依該協會之規定,同年年底,新港燈杆由原簽的紅色塔身改漆成白色的塔身,並且定位上也不再是防波堤燈杆。2012年,新港燈杆由原財政部關稅總局移交給交通部航港局管理。
諸元
參見
資料來源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十三、新港漁港燈台沿革沿革 (PDF). 台東文獻復刊. 2008-11 [2016-07-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9-09).
- ^ 2.0 2.1 2.2 2.3 2.4 新港燈竿建設.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32-12-18 [2016-07-02].[失效連結]
- ^ 臺東廳新港燈竿休燈.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40-09-20 [2016-07-02].[失效連結]
- ^ 4.0 4.1 4.2 新港燈竿變更復舊.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41-10-03 [2016-07-02].[失效連結]
- ^ 臺東廳新港燈竿ノ燈質變更ノ件.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45-10-23 [2016-07-02].[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