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孔炤
明朝人物
生平
方孔炤為方大鎮之子。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成丙辰科进士,授嘉定州知州。調任福寧知州,擢兵部员外郎。天启初年,升為職方司郎中。因忤崔呈秀,被削籍。
崇禎元年(1628年)起復原職,復升为尚寶司卿,次年丁父艱,廬墓三年。崇禎七年甲戌發生民變,焚掠巨室,獨不與而因靖亂,撫按表薦之,起南璽卿(南京尚宝司卿)。
孔炤精通醫學、地理、軍事。崇祯十一年(1638年),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剿寇九战八捷,连败李万庆、罗汝才等部。曾上疏极言熊文燦招抚张献忠之误,因与杨嗣昌不合,以香油坪之败,遂下大理寺狱[1]。後得减罪,僅戍紹興。不久召入陛見,任山東、河北屯撫,兼理大名、广平军务。
甲申明亡,南奔南京,受马士英排挤去职归家。歸隱桐城白鹿山,讀書著述。清順治十二年(1655年)卒,葬樅陽橫埠合明山,門人稱之為貞述先生。著有《全邊略記》、《周易時論》、《環中堂詩文集》等。其中《全邊略記》第十二卷卷末附《大明神勢圖》。
家族
祖父方学渐、父方大镇。姐方孟式,工于诗书画,山东布政使张秉文之妻,夫战死济南,孟式亦投池而死。次姐方维仪,字仲贤,姚孙棨之妻,亦好诗画,年轻寡居,与姐孟式、堂妹维则,人称“方氏三节”。孔炤妻吴令仪,早逝,有子方以智,崇禎十三年庚辰進士,明末四公子之一。
注釋
- ^ 《桐城方氏七代遗书·方以智传》载:“方以智……父孔绍,万历丙辰进士,巡抚湖广,为时相所忌,以失律逮下狱。”
參考書目
- 吴应箕:《与方仁植中丞书》(《楼山堂集》卷十四)
- 徐光台:〈方孔炤“《崇祯历书》约”来源新证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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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之臣 |
明朝嘉定州知州 天啟年間 |
繼任: 李一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