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 (湖北)
(重定向自昌州 (西魏))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改南荆州置昌州,治所在襄乡县(北周名广昌县,隋朝名枣阳县,在今湖北省枣阳市),领广昌郡、安昌郡。隋朝开皇三年(583年)罢郡,以州直接统县,昌州领枣阳、舂陵、清潭、蔡阳等县。大业三年(607年)改昌州为舂陵郡,唐初复昌州,贞观十年(636年)废,地入隋州和唐州。
隋朝行政区划变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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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 | 開皇元年 | ||||||
州 | 昌州 | 湖州 | 蔡州 | ||||
郡 | 广昌郡 | 安昌郡 | 昇平郡 | 洞川郡 | 襄城郡 | 蔡陽郡 | 千金郡 |
县 | 广昌县 清潭县 |
舂陵县 丰良县 |
湖陽县 柘林县 |
鍾離县 | 上馬县 | 蔡陽县 双泉县 |
瀴源县 |
区分 | 大業3年 | ||||||
郡 | 舂陵郡 | ||||||
县 | 棗陽县 清潭县 舂陵县 湖陽县 上馬县 蔡陽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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