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二十四史
次序 書名 作者
姓名 時代
1 史记 司馬遷 西漢
2 汉书 班固 東漢
3 后汉书 范曄 劉宋
4 三國志 陈寿 西晋
5 晋书 房玄龄
6 宋书 沈约 蕭梁
7 南齐书 萧子显
8 梁书 姚思廉
9 陈书
10 魏书 魏收 北齐
11 北齐书 李百药
12 周书 令狐德棻
13 南史 李延寿
14 北史
15 隋书 魏徵
16 旧唐书 刘昫 后晋
17 新唐书 欧阳修 北宋
18 旧五代史 薛居正
19 新五代史 欧阳修
20 宋史 脱脱
21 辽史
22 金史
23 元史 宋濂
24 明史 张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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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館是清朝初期設立的修史機構。

順治二年已有修《明史》之議,並創辦明史館,但僅議定修撰體例。康熙四年(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康熙十八年(1679年),三藩之亂已近尾聲,全國形勢相對穩定,又第三度開明史館,大學士徐元文任總裁,大力延覽人才[1]萬斯同不愿接受清朝的俸禄,以布衣入局,寓居徐元文家[2]。康熙二十九年,徐元文被劾解職,當時纂修总裁升沉物故,星換星移,在馆者寥寥無幾,万斯同则为总裁张玉书陈廷敬挽留,馆于京师江南会馆。三十三年由王鸿绪繼任总裁,万斯同又受聘於王鸿绪。康熙四十一年,万氏卒於王鸿绪家中,明史稿數百卷,落於王鴻緒之手,以公務之餘暇夙夜修訂。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十七日,王鴻緒進呈明史稿310卷,體例均備,七月十八日內閣將之交明史館收藏。雍正朝张廷玉主纂《明史》,是在王鸿绪《史稿》的基础上繼續修改。自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修《明史》,到乾隆四年(1739年)刊行,前後历时95年之久。

注釋

  1. ^ 韩荚《有怀堂文集》卷十七《 徐元文行状》: “客有熟于前朝典故者,公奉书幣延至宾馆,遇有疑误,辄通怀商。”
  2. ^ 杨无咎《万季野先生墓志铭》: “己未,复有以幣聘入史局者,季野曰: ‘吾此行无他志,显亲扬名非吾志也,但愿纂成一代之史,可藉手以报先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