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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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愿梵語pūrva-praṇidhāna),是菩萨在因位,也就是在往昔修菩薩行未得成就时,立下的誓愿。[1]佛与菩萨有多种形式的本愿。

詞源

從漢語的字面意義上講,本願就是“來的心”,如《晋书·凉武昭王李玄盛传》:“吾自立身,不营世利……今日之举,非本愿也。”清代李渔《怜香伴·神引》:“这也是妇人家本愿,俺们须索护祐他。”

在佛教中,本願一詞另有所指,作為梵語pūrva-praṇidhāna的翻譯。pūrva義爲往前的、往昔的,praṇidhāna誓願

概論

佛教菩薩行十度之一的“誓願”,分為通願和別願。通願又叫總願,即發无上菩提心救度无量众生,断烦恼,积福德二资粮,以期成就佛果之願,包括四弘誓愿二十大誓庄严等。而別願是各個佛菩薩自己的不同的誓願,有“建立净土,成就众生”或愿于“秽土成佛,救度难化之众生”等,如《无量寿经》记述阿弥陀佛在尚为法藏比丘时的四十八愿(或作四十六愿、三十六愿、二十四愿),《阿閦佛国经》记载阿閦辟佛二十愿,《道行般若经》卷六〈恒竭优婆夷品〉之五愿,《放光般若经》卷十三〈梦中行品〉之二十九愿,《药师经》所說藥師佛十二愿(或作四十四愿),普贤菩萨十大愿,《悲华经》中记载了释迦五百大愿和觀音菩薩救苦愿,在《弥勒菩萨所问本愿经》记载的弥勒十善愿,《地藏菩薩本願經》記載的地藏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悲愿。其中或有成就净土之愿,或有秽土成佛之愿。

依誓願修行而成佛的,此大願即“根本別願”或“原始誓願”,稱爲本願。

註釋

  1. ^ 《佛學大辭典》【本願】:(術語)本為因之義,元於因地立此願,今日得其果,故對於果而曰本願。又本為根之義,根本之誓願也。菩薩之心廣大,誓願亦無量也。唯以此願為根本,故曰本願。如阿彌陀如來之四十八願,藥師如來之十二願是也。無量壽經上曰:「皆是無量壽佛威神力故,本願力故。」同下曰:「其佛本願力,聞名欲往生。皆悉到彼國,自致不退轉。」住生論曰:「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十住毘婆沙論三曰:「一切去來今佛,威力功德智慧無量深法,等無差別,但隨諸佛本願因緣或有壽命無量,或有見者即得必定,聞名者亦得必定者。」法華經譬喻品曰:「以本願故,說三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