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徵鈐
生平
早年
天順元年(1457年)五月赐名。[4]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十二月,朱範址奏請率弟弟和子侄进京对新君明孝宗行奉慰禮,孝宗写信制止。[5]
受封
正德六年(1511年)五月,明武宗御奉天殿傳旨遣建平伯高霳、彭城伯張欽、宣城伯衛璋、武平伯陳熹、陽武侯薛倫、長寧伯周瑭、大理寺右寺丞吳世忠、定西侯蔣壑、安鄉伯張坤為正使,中書舍人黃堂、兵科給事中吳玉榮、兵部員外郎侯宜正、中書舍人牛綱、翰林院檢討穆孔暉、中書舍人李繼先、禮部員外郎宋冕、鴻臚寺左寺丞翟宗仁、中書舍人胡頤為副使,持節冊封朱徵鈐為襄陵王。[1][6]
先前朱徵鈐的祖父襄陵莊穆王朱冲炑獲准奉祀叔父安惠王朱楹,得到守園官校。正德十二年(1517年),朱徵鈐又請得供祀樂戶。次年(1518年),樂平王朱徵錏引用例子也請求樂戶,礼部不肯,并革除了奉祀安惠王的樂戶。[7]
嘉靖二年(1523年)四月,御史喻茂堅彈劾襄陵王府奉國將軍朱偕泓通賊出城,刑部商議後,世宗下詔革其祿米三分之一,命朱徵鈐戒諭鎮國中尉朱旭橉不要和父親同惡。[8]
六月,朱徵鈐自称年老行動不便,請求以長孫輔國將軍朱旭橦代為行礼,明世宗同意。[9]
同年,韓昭王朱旭櫏代朱徵鈐請求奉祀安惠王的樂戶,世宗因為安惠王的緣故特許。[7]
嘉靖三年(1524年)十一月,陝西巡按御史鄭氣劾奏朱徵鈐、朱徵錏、建寧王朱旭㮁各自的不法事,世宗下詔敕切責他們。[10]
嘉靖九年(1530年)十二月,因肃王朱贡錝、堵阳王朱同鉣、南川王朱申锯、长阳王朱恩钠、陵川王朱诠𨮒、朱徵鈐、庆成王朱奇浈都年逾七十,命赐玺书及给羊酒币帛,令各府进表官带上致以问候。[11]
嘉靖十一年(1532年)四月,因朱徵鈐五世同居,世宗嘉其親睦,遣使帶着敕書獎諭,赏赐羊、酒、文书、钱幣。[12]
嘉靖十七年(1538年)薨。嘉靖二十年(1541年),朱旭橦未及袭封也去世。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十二月,朱旭橦庶长子朱融焚袭封。[1][13]
身后
朱徵鈐死後,韓定王朱融燧认为乐户不是郡王所用,提议裁革,世宗因為安惠王的緣故不許。[7]朱融焚與朱融燧互相不停彈劾。[14]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二月,世宗听从礼部建议,下诏革除襄陵王奉祀安惠王的乐户。[15]
分歧记载
《明武宗宝训》卷二〈褒諭宗室〉收录的弘治十八年(1505年)九月嘉奖朱徵鈐的告谕,对象应为当时在位的襄陵王朱範址。
评价
- 《弇山堂别集》卷074:好和不争,布德執義。
家庭
妻妾
- 王妃赵氏
子孙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诸王世表三
- ^ 《弇山堂别集》卷005
- ^ 《弇山堂别集》卷035
-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八》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八》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 卷七十五》
- ^ 7.0 7.1 7.2 《明史》卷一百一十八·列傳第6·諸王三·安王傳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五》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八》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十五》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七》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六》
- ^ 《明史》《明实录》将朱融焚误作已故的朱旭橦。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百七》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五十九》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百八》
-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八》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四》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
前任: 父恭惠王朱範址 |
明襄陵國國王 1511年-1538年 |
繼任: 曾孫順靖王朱融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