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拱樤
宜春王朱拱樤(1486年—1521年1月13日),[1]明朝宜春康僖王朱宸浍嫡次子,[2][3]母亲是王妃黄氏。[4]其兄长无记载,可能早逝。后因参与宁王之乱,被赐自尽,国除。
生平
早年
弘治十三年(1500年),朱宸浍薨。[2]弘治十四年(1501年)正月,朱拱樤被赐名。[3]正德二年(1507年)袭封宜春王。[2]
助乱
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朱拱樤、瑞昌王朱拱栟等参与宁王之乱。[5]宁王朱宸濠遣朱拱樤祭祀旗纛、關王廟、教場三處,朱宸濠又祭祀天地、宗廟,派朱拱樤等祭告山川、城隍等神及西山、青嵐等六處墳塋。[6]
七月,朱宸濠得知南赣巡抚都察院佥都御史王守仁的军队还没有集结,就與李士实、劉養正图謀,留一万余兵交朱拱樤等守南昌城,亲自引兵東下攻打安庆。明武宗担心南昌城中建安王朱觐鋉、樂安王朱宸湔、朱拱樤、朱拱栟心生疑懼,写信慰諭,令王守仁带入城中告知朝廷篤念宗亲的意思。其中朱拱栟当时随朱宸濠出征,并不在城中。王守仁與知府伍文定等順流而下,会合各方军队共八萬餘人,號称三十萬,在豐城分兵七路想各自攻南昌一城門,薄暮时分以伍文定為前鋒直趋廣潤門,正值三鼓时分,砲擊城門,守军惊骇逃散,于是入城。朱宸濠盡選強壯随征,守城的都是老弱,由朱拱樤及內官萬銳等分别监督,其实没有固守之念。随后王守仁大军入城,活捉朱拱樤、万銳等千餘人。[7][8][9]明武宗御驾亲征,未到,宁王之乱已被平定。
伏诛
平乱后,朱宸濠、朱拱樤、朱拱栟等被押解回京。正德十五年(1520年)十一月,明武宗班师停驻通州时,司禮監官傳諭令大學士楊廷和等擬旨命多名官员一同商议如何处置朱宸濠、朱拱樤等十四名罪犯,当时其中朱拱栟等四人已经去世。杨廷和等认为应该先祭告天地祖宗、詔告天下及写信告諭各王府,否则班师无名、武宗功绩泯然,故不同意急于商议论罪。[10]武宗下旨召皇親、公侯、駙馬、伯爵、內閣府部大臣、科道官都到通州议朱宸濠等罪,众人列上罪狀,说朱宸濠应该明正典刑,朱拱樤等应该同罪处决。十二月,武宗念及朱宸濠、朱拱樤等十四人本是宗室,还在世的十人免于市曹斩首,赐自尽,[11]十四人都焚棄尸体。[12]宁、宜春、瑞昌三国皆废除。[2]
身后
朱宸濠、朱拱樤等的家眷都奉旨暫住通州。楊廷和等曾对武宗说通州褊小,附近多盜贼,难以供給,防守不易,安置他们和郊祀慶功等禮并不妨碍,請求先行發遣,获准。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太監賴義傳旨将朱宸濠、朱拱樤等妃趙氏等都送鳳陽高墻安置。[13]
十一月,禮科都給事中朱鳴陽等上疏称最初同谋参与宁王之亂的宗室据王守仁等奏只有朱拱樤等一二人而已,其他都是被胁从,他们被治罪,妻儿仍被幽閉,含冤且可怜,请求明世宗妥善处分,世宗也同情他们,下诏调查。[14]
注释及参考文献
- ^ 《弇山堂别集》卷035:子拱樤嗣坐宸濠叛逆解京賜死年三十五國除
- ^ 2.0 2.1 2.2 2.3 《明史》卷一百零二
- ^ 3.0 3.1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賜……寧府宜春王嫡第二子曰拱樤
- ^ 《大明宜春康僖王圹志》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五》:宜春王拱樤瑞昌王拱栟……皆相率聽命
- ^ 《後鑒錄》中:二十三等日,宸濠遣拱樤,祭旗纛、關王廟、教場三處。……宸濠僭祭天地、宗廟,及遣郡王拱樤等祭告山川、城隍等神,并西山、青嵐等六處墳塋。
- ^ 《明史·王守仁传》:七月壬辰朔留宜春王拱樤居守,而劫其眾六萬人,襲下九江、南康,出大江,薄安慶。 守仁聞南昌兵少則大喜,趨樟樹鎮。知府臨江戴德孺、袁州徐璉、贛州邢珣,都指揮余恩,[6]通判瑞州胡堯元童琦、撫州鄒琥、安吉談儲,推官王暐、徐文英,知縣新淦李美、泰和李楫、萬安王冕、寧都王天與,各以兵來會,合八萬人,號三十萬。……己酉次豐城,以文定為前鋒,……庚戌夜半,文定兵抵廣潤門,守兵駭散。辛亥黎明,諸軍梯絙登,縛拱樤等,宮人多焚死。
- ^ 《明史》巻一百一十七·列傳第5·太祖諸子二·宁献王权传 附 上髙王宸濠传:七月壬辰朔,宸濠出江西,留其黨宜春王拱樤、内官萬鋭等守城,自帥舟師蔽江下,攻安慶。 汀贛巡撫僉都御史王守仁聞變,與吉安知府伍文定等檄諸郡兵先後至。……戊申,直攻南昌。辛亥,城破,拱樤、鋭等皆就禽,宮人自焚死。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六》:宸濠……既而以守仁兵尚未集乃與李士实劉養正謀留兵付宜春王拱樤等及布政胡濂參政劉斐參議許效廉副使唐錦僉事賴鳳都指揮王玘等使守城而自引兵東下……初宸濠盡選強壯以行城守皆老弱者宜春王拱樤宜春王拱樤及內官萬銳等分督之實無固志……守仁等……知文定已入乃競梯絙而上……拱樤及銳等千餘人皆就縛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三》:辛巳大學士楊廷和等言昨司禮監官傳諭聖意欲令臣等擬旨命多官議處反賊宸濠并從逆拱樤等十四名罪犯臣等仰惟皇上……駐蹕通州咫尺京師未先祭告以復天地祖宗之命又未詔告天下及書諭各王府以慰遠近親疏之心乃遽欲議處宸濠等罪惡則出師為有名班師為無名使聖武神威伐叛安民之奇勳偉績皆泯然無聞於世矣臣等受恩深厚叨列扈從此而不言其為負國孰大於是所降旨意臣等不敢撰擬伏乞聖明鑒納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法司會議言宸濠逆黨如宜春王拱樤等情罪深重者先已伏誅……上是其議……因以書諭諸王曰……先因宸濠大逆不道……江西守臣尋即擒獲并其同謀助逆宜春王拱樤瑞昌王拱栟及鎮輔國等將軍覲鋌等十四名各拏觧京該三法司錦衣衛同皇親駙馬府部科道等衙門多官交章劾奏謂宸濠……興兵作反拱樤等相率從亂或招兵守城或殺人拒敵俱情罪深重宜明正典刑下皇親多官會議皆謂其得罪于天地祖宗法不可赦皇兄……宸濠……念其雖除屬籍原係宗支并拱樤等十四名俱從輕典免赴市曹賜以自盡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四》:賜宸濠死先是有旨召皇親公侯駙馬伯內閣府部大臣科道官俱至通州議宸濠獄於是列上其罪狀言宸濠大逆不道宜正典刑拱樤……助逆皆宜同罪死者亦戮如法上曰宸濠等得罪祖宗朕不敢赦但念宗枝姑從輕悉令自盡仍焚棄其屍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七》:乙卯太監賴義傳旨宸濠并拱樤等妃妾趙氏等俱送鳳陽高墻安置先是大學士楊廷和等言宸濠諸眷属奉旨俱暫住通州但通州褊小近人多盜不惟供給不敷抑且防守不易况其事與郊祀慶功等禮自不相妨請先行發遣從之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八》:丁丑禮科都給事中朱鳴陽等上疏曰切見宸濠之亂宗室與始謀者據王守仁等奏只拱樤等一二人而已其餘俱出舉逆之後為所脅從今身伏重典已無可為而緣坐妻孥盡罹幽閉中間冤抑或可哀憐……若不亟為處分非所以安太祖在天之靈副皇上隆重親親之意也……上憐之詔促鎮巡官速勘以聞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十七·列传第三》:宜春王议衍,宜春王拱樤四世孙。拱樤罪系高墙,国除。议衍,安宗立,得释,不知何年袭。
前任: 父康僖王朱宸浍 |
明宜春國國王 1507年—1520年 |
繼任: 四世孙朱议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