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祁鏓
平乡荣顺王朱祁鏓(1444年—1476年7月28日),明朝赵惠王朱瞻塙庶八子,[1]高氏所生。[2]赵简王朱高燧孙,明成祖曾孙。[3]
生平
朱祁鏓生于正统九年(1444年)。同年正月,明英宗写信给朱瞻塙,称朱瞻塙生下双胞胎儿子,是祖宗福祐所及、朱瞻塙積善之慶、宗室蕃衍之徵,要朱瞻塙好好抚养这对双胞胎儿子。[4]朱祁鏓或即朱瞻塙的双胞胎儿子之一。
天順元年(1457年)六月赐名。[5]天顺二年(1458年)五月,明英宗命泰寧侯陳涇等為正使、吏科給事中魯崇志等為副使,各自持節冊封朱祁鏓的嫡七兄朱祁鉷为南乐王,朱祁鏓為平乡王。[2][3][6]
朱祁鉷、朱祁鏓因乳母生病而同嫡三哥湯陰王朱祁𨧨十天内两次禱于城隍廟,且聚集伶人男婦百餘人在廟戲舞酣宴,被彰德府知府李嶲上报。天顺五年(1461年)十月,英宗降敕切責。同月,给朱祁鉷、朱祁鏓岁禄各二千石,米钞兼支。[7]
身后
朱祁鏓死后,俸禄停止发放。因遗孀王妃徐氏请求,成化十三年(1477年)五月,宪宗赐其食米每年一百石。[8]成化十五年(1479年)五月,徐妃提出丧夫已经三年,庶長子尚未受封,难以支付日常费用,請求按如興平恭靖王朱尚烐妃湯氏的例子,增加至每年三百石。戶部覆奏,获准。[9]
后来河南諸王的坟墓多被盜掘,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七月,朱祁鏓的坟墓也遭盗掘。宪宗认为巡守巡捕等官緝捕不嚴,命将他们和府卫掌印官都停发俸禄,如果不能抓获盗贼,必治罪不宽恕。[10]
评价
- 《弇山堂别集》卷074:寵祿光大,和比於理。
參考資料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平鄉國國王 1458年-1476年 |
繼任者: 子荣康王朱见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