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芳(1950年11月),女,汉族江苏阜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安徽地区代表[1]

生平

1986年9月毕业安徽教育学院(现合肥师范学院)。历任安徽省合肥市38中教导处副主任,合肥市大通路小学校长,合肥市东市区教委副主任,合肥市东市区副区长(其间于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3年1月,任安徽省合肥市副市长。1997年5月,任民进安徽省委主委,合肥市副市长。1997年11月,任民进中央常委、安徽省主委,合肥市副市长。1998年1月,任民进中央常委,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进安徽省主委(其间于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参加安徽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3年1月当选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

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3]。2013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4]

參考文獻

  1.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2. ^ 朱维芳同志简历. 中安在线. 2006-09-04 [2021-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13).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朱维芳.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7). 
  4.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朱维芳. 全国人大网. [2013-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