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津恭懿王朱見sōng(1459年—1514年),是明朝鄭簡王朱祁鍈庶三子,明仁宗朱高熾曾孫,為明朝第一代盟津王。成化十年(1474年)冊封為盟津王[1]。成化十二年(1476年)九月,朝廷冊封南城兵馬副指揮李賢的女兒為盟津王妃[2]

朱見濍在鄭簡王诸子中,年龄仅次于世子朱見滋,母亲也受到鄭簡王宠爱,但是因为并非嫡出而没有被册封为世子,心生愤恨,偷窃了兄长朱見滋的世子金冊,父亲朱祁鍈派人向朱見濍索取未果,此后朱見濍行为变本加厉,屡屡冒犯父亲及叔父泾阳王朱祁銑,又抢夺民女,作恶多端,最终在成化二十年(1484年),罪降庶人,令戴平民头巾,讀書習禮[3]弘治元年(1488年)釋回。正德二年(1507年)奏請復爵,明武宗听礼部意见,不准,仅得給半祿赡养,本色折色各半[4]。正德九年(1514年)卒[5]。子孫俱庶人。

朱見濍的长子朱祐橏以庶人管盟津王府事。朱見濍的侄子郑康王朱祐枔去世后没有后嗣,因为朱見濍获罪,朱祐橏不得袭封郑王,朱見濍已故四弟东垣端惠王朱見𣹟的继承人东垣王朱祐檡得以袭封,即郑懿王。

后来朱見濍被追复王位,并被谥恭懿。郑恭王朱厚烷死后,世子朱載堉不肯袭封,请求让给朱祐橏之孙朱載壐,理由是朱見濍既然得到追復,他的子孙就恢复了郑王爵位的继承权,且朱見濍年长于朱见𣹟,朱見濍的子孙才应该作为长房袭封郑王。礼部认可,于是朱載壐袭为郑王,但朱見濍、朱祐橏皆未被追封为郑王。

分歧記載

《明史》卒年作弘治四年(1491年)[6]

参考资料

  1.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七. 壬午,遣魏國公徐俌,富陽伯李輿,安鄉伯張寧,東寧伯焦俊為正使,中書舍人蹇霖,吏部員外郎國泰,禮部郎中李溫,工部郎中顧瑾為副使,持節冊封鄭王第三子見濍为盟津王,第四子见𣹟为東垣王。 
  2.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七. 乙卯命駙馬都尉周景,王增,蔡震,安順伯薛珤,南寧伯毛文,清平伯吳璽,廣寧伯劉瓘為正使,中書舍人吳璠,吏部郎中馮遵,戶部郎中劉濟,刑部郎中徐演,禮部員外郎沈熊,兵部員外郎王昭,工部員外郎韓紳為副使,持節冊封南城兵馬副指揮李賢女為盟津王妃。 
  3.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一. 盟津王見濍有罪革爵,見濍,鄭王第三子也。以年長出府別居。因竊世子金冊以去,他日複入宮欲取寶。鄭王數使索冊,不得,已歸諸宮中。自是不複朝。王凡朝廷慶賀大禮,皆廢。嘗乘轎皆叔父涇陽王門,見叔父不下。妹廣寧郡主及笄,府中制臥床奩具,率人擊碎,焚之且詈王。又強取良家子為宮婢,多占軍校至三百餘人。所為多不法,鄭王不能制。奏之,遣刑部郎中王儼等往會鎮守內官暨巡撫、巡按等官雜治,得其狀以聞。有旨:盟津王毀罵父王,侮慢親叔,進賀表箋皆不行禮,又貪淫酷暴,違法多端,革去王爵,令戴平巾,讀書習禮。鄭王不能教子,各寫敕切責。省諭其左右之情,犯深重者六人各杖一百發充榆林衛軍,餘十七人杖一百,發遵化。 
  4.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二十八》:「鄭府盟津王見濍見濍:廣本濍作潓。明史諸王表作濍。先以罪革爵為庶人幽於高墻既而以恩赦回至是奏請復原爵 上從禮部議不許仍歲給半祿贍之本色折色均支」
  5. ^ 孟重; 劉涇. 卷三. [嘉靖]懷慶府志. 
  6. ^ 明史卷一百三》

原因:明政府始封
明盟津國國王
1474年—1484年

原因:國除,廢為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