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举卿(1927年11月),山东莱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外交官。

生平

1944年,李举卿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调至苏南地区,任中共溧阳县委副科长、青年团县委副书记、县武装部副政委,新兵营教导员。1952年,赴青年团中央团校、北京俄语学院学习。1957年,调入外交部工作,在驻芬兰大使馆外交部第二亚洲司驻波兰大使馆任职。1971年11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革但斯克总领事[1]。1978年,任中国政府接侨工作组临时党委副书记、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1983年11月,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大使。1989年6月,离任回国[2]。同年任中国老挝边界谈判中国政府代表团副团长。[3]

参考资料

  1. ^ 历任总领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革但斯克总领事馆. [2024-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9). 
  2. ^ 驻蒙古国历任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国大使馆. [2024-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16). 
  3. ^ 沈建; 沈力. 五星红旗下的大使们. 新中国大使丛书.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3: 243. ISBN 978-7-2140-1138-1. 
外交職務
前任:
孟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大使
1983年11月-1989年6月
繼任:
张德麟
前任:
陈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革但斯克总领事
1971年11月-1975年以后
繼任:
崔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