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棠(?—?),字幹臣中國清朝官員,廣東省嘉應州人。本監生,後捐通判

光緒十三年(1887年)罩蘭東勢角等處撫墾局移知彰化縣知縣李嘉棠移文(墾地以馬那邦分水為界,國立臺灣博物館藏)

年表

  • 光緒十四年(1888年),主持丈量土地,工作草率,引發民怨,结果引起施九緞事件而遭革職。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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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劉勳
淡水縣知縣
1885年上任
繼任:
張景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