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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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机(1542年—1616年),字尔张,号九我,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新门外浮桥(今属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人。[1]明朝政治人物,萬曆時官至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為内阁首辅。
李廷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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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爾張,號久我 |
諡號 | 文節 |
出生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 |
逝世 |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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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年(1542年)⽣。[2]以贡入太学,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順天府(今北京)乡试第一。[3]万历十一年(1583年),会试复第一,以榜眼进士第二,授编修。累迁祭酒,历任南京吏部右侍郎、礼部右侍郎、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廷机受萬曆赏识,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内阁參預機務,但言路認為他與前首輔申時行、沈一貫等私相授受,因而受到不少言官的反对,交章彈劾。[4]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朝臣论首辅朱赓罪,兼及李廷机,李闭门数月不出,内阁事务都由当时新入阁的叶向高处理。随后数年一直不断有人上疏攻击,李萌生辭意,賣掉燕京房屋產業,賑濟貧苦,並將親人遣回泉州,自己隱居真武廟,请求退休足足五年,連續上書120回,皇帝視若無睹,最後李廷机冒罪自行回籍。万历四十年(1612年),皇帝终於准许李廷机致仕。
九月晋太子太保回籍,居四年卒,赠少保,谥文节。《明史》本傳记其人“遇事有执,尤廉洁,然性刻深,亦颇偏愎,不谙大体。”,而執政“系閣籍六年,秉政止九月,無大過”“廷機輔政時,四川巡撫喬璧星銳欲討鎮雄安堯臣,與貴州守臣持議不決。廷機力主撤兵,其後卒無事,議者稱之。”
著述
參考資料
- ^ 泉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泉州市志.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5: 第一章 人物传. ISBN 7-5004-2700-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9-15).
- ^ 據《万历⼗⼀年进⼠登科录》載,时“年四⼗⼆,九⽉⼆⼗⼆⽇⽣”,可推知其生年為嘉靖⼆⼗⼀年(1542)。
- ^ 《枣林杂俎》記:“李九我,隆庆解元,主考瑶泉申少师即留为馆宾,转馆于归安董宗伯家。癸未,李得会元。申正当国,宜以状元予之,续商文毅之盛。乃拔朱养淳国祚第一,李君居二。有意乎?无意乎?二公皆清正,未可甲乙也。”(朱国祯《涌幢小品》)按,癸末廷试,申文定以子用懋入试,避读卷。则文肃所著殆未之考也。九我赐第,后见秀水颇怏怏。一日秀水疾,九我过候。坐榻推窗,庭松蟠屈,笑曰:“弟尝梦历此景,或云功名在是,今得之矣。名次兄后,非豫兆耶?”自是欢洽无间。
- ^ 《明史》:“廷機系閣籍六年,秉政止九月,無大過。言路以其與申時行、沈一貫輩密相授受,故交章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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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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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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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賡 |
明朝内阁首輔 1608年-1612年 |
繼任: 葉向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