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华 (1954年)
李建华(1954年9月—),男,汉族,河北故城人,生于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李建华 | |
---|---|
中国共产党 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13年3月19日—2017年4月26日 | |
副职 | 刘慧 → 咸辉 (副书记、政府主席) |
总书记 | 习近平 |
前任 | 张毅 |
继任 | 石泰峰 |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 |
任期 2013年4月23日—2017年5月25日 | |
前任 | 张毅 |
继任 | 石泰峰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54年9月(70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籍贯 |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北京市職工業餘大學 南开大学 |
生平
1969年12月参加工作,任解放军陕西603部队、昆明149部队战士、文书。1973年2月,任北京供电局配电管理所工人、政工干事、团总支副书记、书记、检修队党支部副书记。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7月,调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历任经济干部局、中央机关干部局、经济科教干部局干事,经济科教干部局副处级调研员、副处长、处长。1992年4月,任经济科教干部局副局长。1994年2月,任经济科技干部局副局长。1997年3月,任党政外事干部局局长。1999年3月,任干部调配局局长。2000年6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局长。
2000年12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9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副部长级)兼干部二局局长。2003年11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2004年1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2007年8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兼机关党委书记。
2011年3月,任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2][3]。
2013年3月,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13年4月,当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4]。2017年4月,不再担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5]。2017年6月,任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6]。
参考文献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大网. [2016-07-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8).
- ^ 中建华简历. 国家行政学院. [2012-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0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 中国政府网. [2014-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13).
- ^ 李建华当选宁夏人大主任 刘慧当选自治区主席. 中国经济网. [2014-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7).
- ^ 石泰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另有任用. 澎湃新闻. [2017-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26).
- ^ 李建华任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曾任宁夏党委书记(简历). 中国经济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18).
外部链接
- 李建华代表:放宽财产抵押限制 缓解企业融资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经济网 2014-05-15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
前任: 张毅 |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2013年3月-2017年4月 |
繼任: 石泰峰 |
前任: 魏礼群 |
中国共产党国家行政学院委員會書記 2011年4月-2013年3月 |
繼任: 陈宝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 张毅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13年4月-2017年5月 |
繼任: 石泰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魏礼群 |
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2年1月-2013年3月 |
繼任: 何家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