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棟 (隆慶進士)
李棟(1532年—1588年),字尚隆,號吉軒,河南彰德府磁州涉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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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左少卿 | |
籍貫 | 河南彰德府磁州涉縣 |
出生 | 嘉靖壬辰十一月初三日 |
逝世 | 萬曆戊子九月二十七日 |
配偶 | 娶薛氏 |
親屬 | (子)李灼、李焕、李熠、李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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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河南鄉試第二十五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九名,三甲第二百八十一名進士[1][2]。授山西阳城县知县,萬曆五年(1577年)七月考选,授山东道試御史,七年两浙巡盐,九年巡按直隶保定等地。十二年四月復除浙江道御史,十五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十二月升左寺丞,十六年四月升本寺右少卿,六月轉左少卿,七月参与会审李材等人冒報缅甸大捷一事。九月卒,享年五十七。
家族
参考文献
- 王祖嫡《大理寺左少卿吉軒李公行状》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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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行易 河南举人 |
明朝阳城县知县 1571年-1573年 |
繼任: 張應詔 陕西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