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 (弘治壬戌進士)

李淳(1461年—1519年),字原朴(元朴),直隸安慶府太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淳
大明广西按察司佥事
籍貫直隸安慶府太湖縣軍籍
字號字原朴
出生天順五年(1461年)十一月初八日
逝世正德十四年(1519年)九月二十日
配偶娶丁氏,封孺人
親屬(子)良材、良機、良桢、良模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應天鄉試舉人(《易經》)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第二十八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零三名進士[1][2]。授行人司行人,治理鲁王府喪事,并宣布詔書。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选授刑科给事中,奉命查盘陕西延绥宁夏仓库,九年二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调任广西佥事,十四年卒于官,享年五十九。

家族

曾祖李友敬;祖父李德富;父李璋,陰陽正術。母秦氏[3]

参考文献

  • 胡缵宗《奉政大夫广西按察司佥事李公墓誌銘》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