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福
李清福,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曾任高雄縣橋頭鄉農會理事長、橋頭鄉鄉長、民進黨高雄縣黨部主任委員、高雄縣政府工商發展策進會總幹事、民進黨中央常務委員、臺灣高雄農田水利會會長等職。曾因為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個月。橋頭鄉鄉長任內因為貪污罪遭求處有期徒刑15年。
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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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及爭議
個人生活
李清福配偶為李林足素,曾任高雄縣橋頭鄉甲北村長。
參考資料
- ^ 林朝億. 態度軟化 洪智坤:李清福也是慈祥長輩. 台北: 新頭殼. 2012-07-25 [2015-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8).
- ^ 王聖藜; 藍凱誠; 蔡孟妤. 李清福貪汙判十年 丟了水利會長. 聯合報. 2017-01-24: A16 [2020-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 ^ 王吟芳. 不只綠營幫李清福量身修法外役監條例 監院還幫他發10次公文欲翻案. 高雄: 菱傳媒. 2023-07-25 [2023-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