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贞(1928年—1980年9月10日)[1]女,籍贯不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47年下学期,哈尔滨市各中学开展思想改造学习运动,各中学均安排了一批政治辅导员,负责班主任性质的工作,组织学生的政治学习。其中,女中的李秀贞、周克英等人(均为留校学生)都担任过政治辅导员[2]

1948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学生联合会举行执委扩大会议,决定召开全市大、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1948年12月9日,哈尔滨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在文化俱乐部举行,蒋南翔作纪念一二·九运动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哈尔滨市学联的组织机构,郭永泽当选为主席;李秀贞当选为副主席[3]

1949年2月10日,哈尔滨市各校学生在兆麟小学集会,欢迎出席东北学生代表大会的哈尔滨市代表团归来。此前在东北学生代表大会上,哈尔滨市代表郭永泽、李秀贞、李玉珍当选为东北学联执委,郭永泽当选为东北学联副主席。

1949年,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副主席李秀贞作为代表,先后参加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秀贞曾在团中央工作[4]。1958年3月至1959年2月,李秀贞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哈尔滨市第七届委员会副书记。1959年2月至1962年11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哈尔滨市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1965年9月至1966年5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哈尔滨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书记(代理书记)。1966年5月至1973年2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哈尔滨市第十届委员会书记[5]。其间,1966年8月25日,团市委机关“红卫兵造反团”在青年宫举行“炮打团市委机关司令部点火大会”,团市委书记李秀贞等人遭到揪斗,此后团市委机关被迫停止工作[6]。1973年2月至1976年5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哈尔滨市第十一届委员会书记[5]

1980年1月7日至11日,哈尔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友谊宫举行,会议选举王钊为哈尔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将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选举王化成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屏王世杰冯毅郭长胜董彬丁甲全武通甫、李秀贞、沈从龙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于华烽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王化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7]

1980年9月10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委员、哈尔滨市副市长李秀贞在任内病逝,享年52岁。9月11日,《哈尔滨日报》刊登了《李秀贞同志逝世》的报道,称已组成“李秀贞同志治丧委员会”,主任委员文敏生,副主任委员王钊、王化成、张屏[8]。1980年9月16日,李秀贞同志追悼大会在哈尔滨青年宫剧场举行,追悼大会由中共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化成主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屏致悼词[9]

参考文献

  1. ^ 《哈尔滨日报》刊登的《李秀贞同志逝世》记载卒日为1980年9月10日,享年52岁,故推断生年为1928年。
  2. ^ 郭永泽. 一代青年的成长——回忆解放战争时期的哈尔滨学生运动. 中国共青团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31). 
  3. ^ 【1948年】大事记. 哈尔滨共青团. 2017-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4. ^ 4.0 4.1 何吉林. 笔有停时,思无尽处——纪念我的父亲百年诞辰. 清华大学校史馆. 2014-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5). 
  5. ^ 5.0 5.1 历任书记班子. 哈尔滨共青团. 2017-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6. ^ 哈尔滨团史. 哈尔滨共青团. [2017-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6). 
  7.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历史沿革(六).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2010-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7). 
  8. ^ 李秀贞同志逝世,哈尔滨日报1980年9月12日,第1版
  9. ^ 李秀贞同志追悼会昨日举行,哈尔滨日报1980年9月1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