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春 (隆慶進士)
李長春(1545年—1607年),字元甫,號棠軒,四川敘州府富順縣籍,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李長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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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 | |
籍貫 | 湖廣荊州府公安縣人 四川敘州府富順縣民籍 |
字號 | 字元甫,號棠軒 |
出生 | 嘉靖三十四年(1545年)九月十七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 |
配偶 | 甘氏 |
親屬 | (子)李胤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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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慶二年(1568年)戊辰科第二甲第一名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歷右春坊右中允,充经筵讲官,进右谕德、左庶子、國子監祭酒,累官南京工部侍郎、南京礼部侍郎、北礼部侍郎、充日讲官,晋禮部尚書。视事二年,十四疏乞骸骨,不许,又五疏请展墓,得旨驰驿归,归家十五年而卒,年六十三[1][2]。赐祭葬[3],三十七年赠太子少保。
家族
註釋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2106:李長春,字元甫,號棠軒,四川富順人,方至子。隆慶二年進士,選庶起士,授編修,歷國子祭酒,累官禮部尚書。卒年六十三。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三十六》:万历三十五年七月,原任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李长春卒。长春字元甫,四川富顺人,举戊辰进士,选庶吉士,以父病乞归,寻值外艰,服阕,授编修,纂 穆庙实录成,晋修撰。丁丑分较礼闱,以修 世庙实录成,晋侍讲。时值江陵夺情,馆中八人拟疏争之,长春与焉。庚辰奉母归,寻值内艰,服阕,出擢右谕德,进讲经筵,说蓼莪之章,敷扬剀切,上为心动。乙酉典试南畿,擢国子监祭酒,以家毁于火,乞归,遂转南少司空,寻改少宗伯。己丑入觐,乃留奉职充日讲官,首上讲学、建储二事,时册立默定而言者不已,东阿以是罢归,而长春继之,剂量当上意几诸条奏,皆井井式于典礼。属当论相与平湖陆太宰不协,遂上疏乞归,章十四上不允。或劝之留,长春笑曰:仕宦如饮酒,主人未倦而左右遂客容可坐乎?又四疏乃去。家居十五年,至是卒。先是长春归,寻丘壑,得一洞,有古鑱字,如其名,心异之,改为玉华,故所著有《玉华洞集》,诗词温丽似唐人。子胤祥,亦有名,为翰林庶吉士。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四十四》:万历三十六年三月戊申,予原任礼部尚书李长春祭如例,仍加祭,与妻合葬。长春富顺县人,隆庆戊辰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与修《穆宗实录》,辛未充会试同考,管诰敕,编纂章奏,参较会典,充经筵讲官。乙酉主考应天乡试,历升礼部左侍郎,充日讲官;升本部尚书。被言乞假回籍,至是卒。礼部言长春抗疏矢羽翼之谟,禔躬高肮脏之气,讲读年久,应加优恤者也。
-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詩經》,年二十四歲中式隆慶二年戊辰科第二甲第一名進士。九月十七日生,行一,曾祖李文昌,照磨 贈監察御史;祖李鳳,按察司副使;父李方至,工部郎中;嫡母朱氏(封宜人);生母王氏。具慶下,妻甘氏,兄長虹;長汀,弟長年;長茂;長嗣;富春;貴春;回春;向春;同春;屬春。由富順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九十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