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與國立花蓮教育大學整併案

(重定向自東華花師合校

東華花師併校案,係指臺灣教育部推動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兩校合併之議題。

最早於1997年被提出,由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陳永興積極促成兩校整合,當年東華決議先與花蓮師院接觸,俟時機成熟再討論。[1]2003年再度被提出,受東華學生強烈反對而作罷。2008年,雙方校務會議通過合校案,推動併校的動機,主要為全球大學整合趨勢師範學校面臨轉型國家高等教育預算縮減,透過兩校學術領域整合,擴大東臺灣國立高等學府規模,成為國家重點大學為目標。2008年8月1日正式合校,新校名仍沿用「東華」,花教大校地改為美崙校區創新研究園區),兩校整合為單一主校區(壽豐校區),並獲得中華民國教育部25億元資助,推動全新「東華」之學術發展。[2]

源起

1994年,師範教育改革使得全國師範體系衰微,2000年嘉義師範學院嘉義技術學院的合併,成為全國師範體系轉型退場的開端。1997年後,全國高等教育預算逐年縮水,大學數量由國立東華大學創校的1994年,至併校時期的2008年,大幅擴增近三倍,全國高等教育皆面臨預算稀釋的問題。2002年,臺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不僅開放國外大學來台設分校,並開放國外大學招收臺灣的高中畢業生,使全國高等教育更面臨學生外流之問題。至此,中華民國教育部便參照中國「211工程」、日本「國立大學的結構改革方針(遠山計畫)」的整併經驗,推動國立東華大學國立花蓮教育大學的兩校合併計畫。[2][3]

全球大學整合趨勢

全球大學整合為目前世界各國重組高等教育結構的重要措施可回溯自1980年代,當時澳洲、荷蘭、英國、西德等歐美國家及日本,相繼地經由政府再造運動,積極介入高等教育的整併運動,擴大高等教育的規模、降低成本、提昇學術競爭力,以追求卓越為重要的國家教育發展政策;1990年代,中國大陸推動「211工程」也是高等教育整併成果中最顯著的範例之一;日本文部省則於2002年首次提出「國立大學整合檢討狀況」資料並著手推動國立大學合併,筑波大學山梨大學等均為整併成功之案例;而美國高等教育以私立學校為多數,在財務考量及高度競爭之市場機制環境,部份規模較小或經營績效不佳之學校亦以整併為因應策略。[2]

世界各國之所以積極推動大學整併的主要原因包括:

  • 整併可以讓大學具備適切發展規模以提昇成本效益。
  • 整併後之大學校院能互補所長強化競爭力。
  • 藉由整併過程重新檢討大學校院辦學之利弊得失藉以創新大學經營策略。
  • 運用整併爭取更多教育資源促進大學良性發展。
  • 促成大學校院間之教育夥伴關係強化合作交流。
  • 增進國家整體高等教育資源之整合與運用。

2008年,臺灣公立大學院校除了臺灣大學、成功大學、政治大學、臺灣師範大學、中興大學、交通大學、中正大學及嘉義大學等八校之學生規模超過 1 萬人以外,其餘均屬中小型之學校。其中臺灣6所教育大學,人數約2,500至5,000人,規模不足面臨轉型與發展危機。

高等教育預算稀釋

自1997年中華民國第四次修憲,廢除教科文預算下限後,全國高等教育預算日漸縮水。此外,同時期高等教育大量擴張,從1994年東華大創校時期的58所大學,到2008年併校當年的147所大學,期間擴張了近3倍的大學數量。[4]加上,後期台灣經濟發展停滯,更使得全國高等教育經費捉襟見肘,大大影響正值後期發展階段的國立東華大學,教育部經費不足,使得教學大樓、宿舍、體育館等等建築物及規劃的系所,均無法按照原本預定的時程興建及完工。[2]

師範教育政策轉變

1994年,師範教育改革之後,一般大學生可以透過教育學程取得教師資格,教師來源不再侷限於師範院校。甚且,教育部大量開放師資班,師資產生過飽和現象,加上近年來台灣少子化的趨勢,更加重了這樣的情形,進而造成全國師範體系之衰微。[2]

國際高等教育競爭變化

2002年,臺灣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並承諾對國外開放「商業、視訊、營造及工程、行銷、教育、環境、金融、健康與社會、觀光與旅遊、休閒、文化與運動、運輸」等11 個項目,其中對臺灣高等教育最大衝擊為教育項目,國外大學能夠依此承諾到臺灣招收高中畢業、具就讀大學資格的畢業生。[2]

合校願景

合併計畫書內寫道:

具備規模的綜合大學能提供更多元與多樣的學術研究場域與機會,並且能開設多學群且豐富的課程供學生選擇 國立東華大學共計有人文社會科學院、原住民民族學院、管理學院及理工學院4個學院,另花蓮教育大學,亦設有教育學院、人文社會學院、理學院及藝術學院4個學院。東臺灣高等校院規模,多屬於5,000人規模之學校,花蓮縣因有2所綜合大學(東華大學及慈濟大學)學術領域較為多元,東華大學屬東部各大學中學術領域發展較為豐富之學校,惟仍有發展空間,因此與花蓮教育大學合校,不僅可以發揮學術互補的作用,開發多元豐富的課程,強化學術研究陣容,更可增加學術研究能量,提昇學生學習的廣度與視野,也有利於整合型計畫研究團隊之形成,發揮範疇經濟之效果,以成為國家重點大學為目標,帶動東臺灣高等校院之競爭力。[5]

校名議題

支持使用「花蓮」為校名的理由

支持使用「花蓮」為校名者認為,「花蓮」兩字屬於公共財,使用於花蓮的許多機構,譬如「花蓮縣政府」、「花蓮機場」、「國立花蓮教育大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等等,並非專屬某機構之私有財產,「花蓮」兩字乃在指明機關之所在地理位置,因此在花蓮當地設置的國立大學應以「花蓮」兩字命名。花蓮居民在爭取設置大學之初便主張以「國立花蓮大學」為名,此外,更是期望透過此一新生之大學將花蓮推上國際舞臺,一如世界知名的劍橋大學牛津大學皆以小地名起家至今發揚光大。[來源請求]

支持使用「東華」為校名的理由

1994年,國立東華大學以卓越研究與教學之綜合大學立校。首批東華人正好於併校前十年畢業(以學士班、碩士班計算),東華校友深怕這十年在學術機構、就業市場建立的「東華」名聲,將付諸於流水。

此外,以台灣教育體系的命名習慣,專科、高中等級的學校往往以縣市地名為名稱,而且已有多所師範專科學校、工業專科學校、農業專科學校升格為普通大學(俗稱地名大學),例如:宜蘭大學臺東大學嘉義大學台南大學,如果將學校更名為「花蓮大學」,可能會使外界誤以為新大學,亦是由專校升格而成。[6]

也有人提出中國東華大學的雙胞問題,但字義上的「華」自則涉及政治及字源(華為花之古字)上的多重解釋。又因中國的東華大學較晚設立(更名),支持使用「東華」校名者認為「難道別人改名字我們就要跟著改嗎?」。[來源請求]

而且1993年莊金生、饒穎奇及謝深山等人曾要求將此所大學命名為「國立花東大學」以凸顯政府重視花東地區之高等教育,而「華」與「花」通,故命名為「華東」意指「花東」。[來源請求]

教育部介入

為了解決校名的問題,教育部指示[7]整併推動小組會議在第五次會議中表示對校名問題「如教育部意見」,最終教育部決議以「國立東華大學」作為新大學名稱。[8][9][10]

爭議

反對併校者認為談判過程過於倉促,東華校方的考慮並不周全,亦無經過全校師生的公開討論,以致最後產生之併校企劃書流於草率,含有許多嚴重的問題,以致於該案在2003年末的校務會議中被駁回。

校名

根據雙方發表的併校企劃書內容,併校之後之校名,將待未來併校籌備處成立之後才決定。然而東華方面一直宣稱不會更改校名,花師則宣稱併校後將採花師校名升格為「國立花蓮大學」,雙方各執己詞,顯未達共識,一旦併校案正式執行,將產生極大的爭執。

師範轉型

併校之後花師的系所將不予裁減轉型,而直接成為新學校之師範學院,亦未訂定任何落日條款。因此,併校實際上並無法達到師範轉型的效果,花師面臨的各項重大問題並未獲得解決。[誰說的?]

文學院的人事角力

併校案若通過,花師的部分教授將會進入原東華的相關系所中,其中以中文、歷史等系最為明顯,將導致原東華的中文系、歷史系等理念受到衝擊和改變。原有的現代理念將遭破壞,在原東華努力已久的年輕教授有被鳩佔鵲巢的危機。其他原花師及原東華的領域相重疊的學院系所,也在併校的過程中發生諸多角力與鬥爭,如原花師數學系及原東華應用數學系的合併、原花師諮商心理系與原東華臨床與諮商心理系合併後的新系名角力等等。[來源請求]

花師校區運用

根據併校企劃書內容,併校後為規模效益著想,大部分的教學研究活動將移至壽豐校區,花師校區將作為推廣教育使用。然而,推廣教育以外的建築多為閒置,形成資源浪費。[11]

宿舍

併校之後,壽豐校區將增加近三千名學生。然而教育部堅持宿舍應以BOT案增建,但東華宿舍BOT案又一再流標無望,併校後勢必無法新建宿舍,周邊住房將供不應求,房租飛漲,大大加重學生求學之負擔。根據東華校長黃文樞指出,併校規劃有一方案,係將花師校區作為學生宿舍使用,並以校車接駁學生上下課,惟此案被大多數學生斥為不切實際。[來源請求]

東華反併校學運

兩校併校消息一出,東華學生組成「國立東華大學兩校合併學生觀察聯盟」(學觀聯),在2003年12月16日舉行「一二一六走出東華未來」反併校大遊行,由各學院出發集合走到行政大樓前,學生高舉旗幟同唱校歌,並別上代表校徽的綠色絲帶,將絲帶插在行政大樓大草地上,形成一個巨型的「NDHU」字樣,以表達愛校、反合校的立場。

並在校務會議之前,發起了全校性連署,在一個星期內,全校5400多位學生,已收到超過2743份連署書,其連署書提出三點訴求:[12][13][14]

一、併校案應視為重大校務決議,因此學觀聯要求校務代表需三分之二通過。

二、學生會與議會應在連署數簽署人數達到全校學生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時,立刻召開緊急會議,授權學生校務會議代表明確表達併校後損及學生權益之處。

三、連署書數量過半,校務會議代表應反對東華大學與花蓮師範學院進行合併案。

後續發展

東華大學校長黃文樞雖曾公開表示,2003併校案一旦否決將永不再議,但實際上兩校後來仍與教育部重新進行規劃。2006年6月的第三版《合校計畫草案》。內容規劃將新學校擴充成一萬兩千名學生及七百名教員的中型大學。並將成為擁有九個學院(文、理、社會、工、教育、藝術、管理、原住民、環境與海洋)的綜合大學。草案中規劃20億的硬體預算(稍後於併校會議要求改為30億)及35億的軟體預算,共55億元提供新大學轉型,遠高於2003舊案的3000萬元。其中並明白指出宿舍BOT案之不可行性,要求經費建設宿舍以容納新增的學生。

於2006年12月7日所舉辦的第七次會議。
會中對第三版《合校計畫草案》希望獲得修正的項目主要為:

  1. 合校期程修訂
  2. 回復採單一校區規劃
  3. 說明宿舍BOT案之不可行性。新建「藝術學院」、「教育學院」、「管理學院」、「社會科學院」、「多功能國際會議中心」及四千床「學生宿舍」,將硬體經費更改為30億5千萬元。
  4. 提出美崙校區使用方向
  5. 延緩附設中學建校時程
  6. 調整學系規劃


2006年12月報部期程(第七次會議)與實際達成程度
期程 工作內容
2005年3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第一階段:計劃書草擬
  1. 成立合校代表機制
  2. 擬定合校計畫書於2005年11月31日前報部
2006年3月1日-2007年8月1日 第二階段:通過兩校校務會議
  1. 合校計劃書經教育部轉陳行政院核定
    2006年12月7日,第七次會議對第三版《合校計畫草案》部分內容(宿舍BOT案、雙校區)復函教育部,希望修改。會議中將時程決定為「計畫書草案第四版於95年12月底前陳報教育部,希望教育部於95學年度年下學期開學前核定計畫書」
  2. 兩校校務會議召開前(2月至5月)由教育部主動派員至兩校召開說明會。
  3. 校名問題以兩校共同協商可被雙方接受的校名為處理原則。兩校各提三個校名(每校所提校名至少需各含一個非地區性嶄新校名)與合校計劃書提至校務會議表決。
  4. 2007年6月兩校同時召開校務會議,投票表決校名與計劃書。
  5. 通過結果報部審議。
2007年8月1日- 第三階段:新大學籌備
  1. 2007年8月1日新大學籌備處成立。
2008年8月1日 第四階段:新大學成立
  1. 2008年8月1日新大學成立。

2008年併校案

2008年4月3日第八次整併會議中,兩校代表通過決議,合併後採「國立東華大學」之校名,並排入兩校校務會議中表決,此為併校案繼2003年之後第二次實際進入校務會議。併校計畫中所提列33億元之硬體經費,經教育部批閱之後指示刪除8億元宿舍經費,其餘25億元准予通過。若宿舍BOT流標,則開放由校方自行貸款以逐年攤提成本方式興建宿舍,貸款利息由教育部支付。

兩校合校前最終學院、系所

國立東華大學

國立花蓮教育大學

兩校系所整併列表

時間 原國立東華大學系所 原國立花蓮教育大學系所 合併、改名 新系所名稱
2009年 臨床與諮商心理學系 諮商心理學系 合併 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暨碩士班
2009年 自然資源管理研究所
環境政策研究所
生態與環境教育研究所
生物資源與科技研究所
地球科學研究所
新設 環境學院
將兩校原隸理學院、管理學院之環境學門之系所整合成立環境學院
2010年 中國語文學系 改名 華文文學系[15]
2010年 身心障礙與輔助科技研究所
特殊教育學系
合併 特殊教育學系身心障礙與輔助科技碩士班
2010年 資訊工程學系 資訊科學系暨研究所
網路與多媒體科技研究所
合併 資訊工程學系暨碩士班、網路與多媒體科技碩士班
2010年 應用數學系 數學系 合併 應用數學系數學科學組、統計組
2010年 運動與休閒學系 體育學系 合併 體育與運動科學學系
2010年 教育學研究所 教育學系 合併、改名 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學系
2010年 公共行政研究所
財經法律研究所
社會發展學系 合併 社會暨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行政研究所、財經法律研究所、社會發展研究所
2010年 鄉土文化學系暨研究所
臺灣語文學系
合併 臺灣文化學系暨研究所
2010年 民間文學研究所
語文教學碩士班
中國語文學系
合併 中國語文學系暨語文教學碩士班、民間文學碩士班、民間文學博士班
2010年 科技藝術研究所
藝術與設計學系
合併 藝術與設計學系暨科技藝術碩士班
2010年 民族藝術研究所 視覺藝術教育研究所 合併新設 藝術創意產業學系[16]暨民族藝術碩士班[17]、視覺藝術教育碩士班
2010年 自然資源管理研究所
環境政策研究所
生態與環境教育研究所
生物資源與科技研究所
地球科學研究所
整併新設 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暨碩士班:
生態與保育組(碩士)
環境政策與城鄉規劃組(碩士)
環境教育與生態旅遊組(碩士)
地球科學組(碩士)
教育學院 改名 花師教育學院
2010年 理工學院 理學院 合併 理工學院
2010年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人文社會學院 合併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2010年 英美語文學系、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中國語文學系 整併新設 原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中國語文學系等部分師資分拆至新建之創作研究所
時間 原國立花蓮教育大學系所 併入、分拆 原國立東華大學系所 新系所名稱
2010年 英語學系 併入 英美語文學系
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
英美語文學系比較文學博士班
英美語文學系暨碩士班:
文學組(碩士)
英語教學組(碩士)
比較文學博士班
2010年 多元文化教育研究所
科學教育研究所
教育學系
整併、改名 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學系多元文化教育碩士班、多元文化教育博士班
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學系科學教育碩士班、科學教育博士班
2010年 應用科學學系 分拆[18] 環境學院
化學系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1. ^ 國立東華大學校刊 第3期 (PDF). [2023-06-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6-12).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國立東華大學與國立花蓮教育大學 合併計畫書 (PDF). 國立東華大學. [2008-06-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2-10). 
  3. ^ 楊思偉. 日本國立大學法人化政策之研究. 
  4. ^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發會全球資訊網. 2018-01-25 [2021-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3) (中文(臺灣)). 
  5. ^ 合校計畫草案
  6. ^ 地名大學等級在哪?網揭學生實力 過來人曝:分數可上台大. [2021-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8). 
  7. ^ 「依據九十四年十二月廿三日教育部召開合校會議決議,以兩校共同協商可被雙方接受的校名為處理原則。若該目標無法達成,由教育部邀集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委員會召開決定,該委員會決定之校名,兩校應接受不得再有異議,兩校並可各提三個校名(每校所提校名至少需各含一個非地區性嶄新校名)俾該委員會討論,以上整併後之新校名擬定原則亦應通過兩校校務會議。」
  8. ^ 台高(二)字第0950008086號
  9. ^ 第五次整併推動小組會議 《會議記錄》[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0. ^ 第七次整併推動小組會議 《會議記錄》[2]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1. ^ 王錦義. 東華美崙校區 蕭美琴提做東部國訓中心. 自由時報. 2016-11-08 [202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8) (中文(臺灣)). 
  12. ^ 反併校 東華學生校園大遊行 | 教育 |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 (中文(臺灣)). 
  13. ^ 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國際新聞. old.ltn.com.tw. [2021-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24). 
  14. ^ 存档副本. theinitium.com. [2021-0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3). 
  15. ^ 原國立花蓮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仍維持舊名
  16. ^ 同時新設藝術創意產業學系
  17. ^ 自原住民民族學院改隸藝術學院
  18. ^ 原國立花蓮教育大學應用科學系之師資溶入國立東華大學的環境學院、化學系之中。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