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昇
台湾企业家
林明昇(1973年3月25日—),生於臺灣臺北市,企業家,為國產實業集團總裁林孝信的長子,曾任復興航空董事長。
林明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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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Vincent Lin |
出生 | 臺灣臺北市 | 1973年3月25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教育程度 | 喬治城大學企業管理系 加利福尼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法律博士 |
职业 | 國產實業副董事長 |
配偶 | 陳怡帆 |
父母 | 林孝信 |
亲属 | 林建涵(弟) |
生平
林明昇為林孝信的長子。從小在美國受教育,1995年畢業於喬治城大學商學院,2004年取得加州大學哈斯汀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回臺灣後,最早進入國產實業集團工作。
2010年,接任復興航空董事長。
2014年,創立復興航空子公司威航。
2016年,威航、復興航空於三個月內接連宣布解散。
2019年,接任國產實業副董事長。
爭議事件
汽車肇事
2015年3月14日,在新北市平溪區,林明昇疑似駕駛汽車,違規雙黃線超車,造成當時騎重機的騎士撞上山壁摔倒。受害者為曾獲第22屆金曲獎最佳音樂錄影帶獎的導演徐筠軒。警方依車牌資料,傳喚車主林明昇到派出所說明[1][2]。9月15日,臺北地檢署依《中華民國刑法》公共危險罪起訴林明昇。
挪用公司資金信託未公告
復興航空在2016年11月17日,以「消費者退票、退款」及「員工薪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等」為信託目的,簽署二份金錢信託契約,信託財產金額各為新台幣6億元,合計12億元,且資金已移轉至該信託帳戶完畢,對公司股東權益影響甚鉅。但興航卻遲至11月22日才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其部分資產交付信託且未敘明信託目的與內容,情節重大,違反證券交易法第36條及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有關簽訂重要契約,對公司財務、業務以及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者,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2日之內,將相關資訊辦理公告申報的規定。
林明昇因身為興航負責人,被開罰240萬元,即法條的最高罰鍰上限,應可說是10年以來因重訊未及時公告,最重的一次罰鍰。[3]
註釋
- ^ 竟是復航董座林明昇 開超跑違規害騎士摔車. 台灣蘋果日報. 2015年3月15日 [2015年3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5月29日).
- ^ 張鴻、林嘉琪. 復航董座超跑逆向 害金曲獎導演撞壁. 自由時報. 2015年3月16日 [2015年3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2月5日).
- ^ 彭禎伶 、黃鳳丹. 證期局開罰240萬元 信託未公告 林明昇遭重罰. 工商日報. 201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