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
位于川西、存在时间短暂的苏维埃政权
(重定向自格勒得沙共和国)
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a]于1935年10月成立於西康绥靖城(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b]),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是一个由长征途中的红四方面军协助成立的藏族(嘉绒人)政权。实际控制范围包括丹巴、懋功、抚边、四土、绰斯甲、绥靖、崇化等地[3]。嘉戎语被定为官方语言,并有国旗。在红军的帮助下,格勒得沙政府还建立格勒得沙革命军、绥靖回民支队等武装组织。1935年12月,组建格勒得沙革命党,其党章提出没收军阀、地主阶级的财产分给格勒得沙;取消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累进税;信教自由(限于喇嘛教;反对基督宗教);男女平等;成立格勒得沙革命军保卫格勒;发展格勒文化,办格勒学堂;各民族一律平等”等主张。[3]
1936年7月,红军离开康北和川西北后,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解散[3]。
领导成员
主要是藏族人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