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用逵(15世紀—16世紀),徐廳廣東廣州府順德縣上寮人[1]明朝政治人物。

梁用逵
大明萍鄉縣知縣
籍貫廣東廣州府順德縣
字號號徐廳
親屬(子)嘉靖二十八年舉人梁符中
(孫)萬曆十三年舉人梁兆電
(曾孫)歲貢梁觀
(玄孫)崇禎九年舉人梁朝鑑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生平

梁用逵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鬱林州學正,理學為時人所重,任江西鄉試同考官,陞萍鄉知縣,萍鄉接壤分宜,權相嚴嵩田產多在萍鄉,恃權積欠賦稅,前任知縣也無可奈何,他遇上嚴嵩族人抗稅者動輒鞭笞沒有寬貸,嚴嵩得知後命令上級陷害他,然而其上級一向佩服他剛正,暗中讓他辭官回鄉,嚴嵩家人在路途中計畫對他不利,袁州知府聽聞後用車掩護他才獲免。萍鄉多虎患,他在當地捐修城郭、安輯居民,猛虎因此絕跡[1]

引用

  1. ^ 1.0 1.1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梁用逵,號徐廳,上寮人,嘉靖癸卯舉於鄉,授鬱林州學正,理學為一時推重,應江西鄉闈同考聘,遷令萍鄉,萍故接壤分宜,權相嚴嵩田產多在萍者,恃勢逋賦,前令莫敢誰何,用逵遇嚴族戚有抗逋輒笞之不少貸,嚴嗾其上官,以事陷焉,上官素服其剛正,潛令解組歸,嚴家人要之,於道將為不利,袁州守聞之以車蓋擁護始免,先是地患虎,逵但捐修城郭、安輯居民,而猛虎絕跡。子符中嘉靖己酉鄉試……孫兆電,萬厯乙酉鄉薦……曾孫觀歲貢;元孫朝鑑由番禺籍 南海志作由南學 舉崇正丙子賢書,四世家學稱望族。

參考文獻

  • 咸豐《順德縣志》·卷二十四·列傳四
官衔
前任:
程文
明朝萍鄉縣知縣
1552年-1556年
繼任:
楊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