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昌祚(?—?),字幼麟,號昭亭,直隸宣城縣(今属安徽)人,明朝官員。
天啓七年(1627年)舉丁卯科應天鄉試,崇禎七年(1634年)登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授翰林院編修。累官至左中允。因剃髮降清,被南明界定为“刑辱诸臣之一”,令夹二夹[1]。入清後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