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校,本意是勾稽查核,加在官名之上有代理之意。

官職演變

南北朝开始有检校秘书等,并非正式官职。隋朝唐朝前期,“检校”不是正式拜授,但有权行使职务。如魏徵为检校侍中李世勣检校洛州刺史,等等。唐朝后期,“检校”官职为散官或加官,没有职事之权。宋朝初年,有檢校官十九階: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左僕射、右僕射、吏部尚書、兵部尚書、戶部尚書、刑部尚書、禮部尚書、工部尚書、左散騎常侍、右散騎常侍、太子賓客、國子祭酒、水部員外郎。宋神宗元丰改制后,“检校”官职仅留下检校三公与检校三师

元朝到明初中书省行中书省明朝六部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及地方各府的属官,有检校一职。清朝只有江苏省各府有检校。作为低级官员,管理稽核文书出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