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縣文物保護單位

重慶市武隆縣公佈的文物保護單位,分別列表如下。

1995年6月5日,武隆縣公布武隆縣文物保護單位及保護範圍[1]

武隆縣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2處)(1983年6月24日)[2]

序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3] 備註
1 四川省第二路紅軍政治部駐地遺址 1930年 雙河公社場上
2 四川省第二路紅軍司令部駐地遺址 1930年 雙河公社場上
3 四川省第二路紅軍司令部政治部及農協會駐地戲樓遺址遺址 1930年 雙河公社坨田院子
4 紅軍墳 1930年 雙河公社坨田
5 後坪壩蘇維埃遺址 1930年 後坪公社高峰槽
6 烈士墓 1950年 桐梓公社街附近
7 平易道路 清代 江口公社上街烏江邊 平易道路石刻位於武隆縣江口鄉江口鎮上街,海拔高程179米。石刻為長方形,布列在烏江邊石壁上,高0.6米、寬2.5米,左起橫排陰刻「平易道路」四字,徑0.4米、字距0.1米,下款豎行陰刻「李銘瑛題」。李銘瑛系清同治年間進土。該石刻目前風化十分嚴重,亟待加以保護。
8 李進士故里石刻 清代 江口公社下街豬市場附近 李進士故里石刻位於武隆縣江口鄉江口場下街,海拔高程185米。石刻布列在芙蓉江與烏江匯合處左側岩壁上,長20.3米、高6.2米、面積126.2平方米,佔地面積1040平方米。石刻全文共計388字,單字尺寸為0.16*0.11平方米。「李進士故里」五個大字每字高3.17米、寬2米,筆劃最寬達0.36米、深0.11米,楷書陰刻,蒼勁雄健。這一摩崖石刻的主要內容是記述清光緒年間進士李銘熙的業績。李銘熙字左卿,江口人氏,光緒十九年(1893年)中進士,官至戶部浙江清吏司主事。戊戌變法失敗後辭官返鄉,為民興利除弊,建學堂、興考棚、置義渡等,深受當地人民愛戴。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授四川犍為縣,授以減灶煎鹽法,卒於任所。為緬懷其業績,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由江口訊署事許永洪為首募資修鑿了這處石刻。
9 洪水石刻 清代 中心場棉花壩 棉花壩洪水題刻棉花壩洪水題刻位於武隆縣中興場棉花壩,海拔高程123米。這幅題刻刻在中興場棉花壩大和尚丘,全文為:「大河大清道光庚寅五月十一日大水十三日退碑記黃玉奎。」
10 烈女岩石刻 清代 羊角囤船 烈女岩石刻位於武隆縣羊角鎮碼頭村,海拔高程175米。烈女岩實為一高23米、圍長70餘米的岩石,俗稱「大石頭」,位於羊角場口烏江邊。岩上共有石刻三幅。清咸豐十二年(1862年)涪州刺史姚寶銘所書「烈女岩」三個大字及敘述「烈女」事迹的碑文刻在大石頭的東面,題刻高1.2米、寬2.2米。大石頭的西北角刻有民國十五年(1926年)川軍楊森部第九師師長郭汝棟為解決當地鹽商與搬運工人的矛盾而頒發的「布告」,「布告」高3.5米、寬1.6米。由導淮委員會烏江工程局於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鐫刻的「人定勝天」四個大字排列在大石頭的西面,長3.5米、高1.6米。三幅石刻均為陰刻楷書。
11 祠堂華表 清代 原廟埡小學王家祠堂
12 黔蜀門屏界碑 清代 車盤公社大沙河分(深)水嶺
13 澎湃飛雷 清代 土坎公社關灘大隊 澎湃飛雷石刻位於武隆縣土坎鄉關灘村,海拔高程172米。石刻布列在烏江邊的石壁上,全長2米、寬0.6米。行楷「澎湃飛雷」四字左起橫排陰刻,字徑0.45米、字距0.3米。上、下款均為豎行陰刻,分別為「癸未初秋」和「陳邦器題」。據《涪州志》載,該石刻系清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重慶知府陳邦器途經此地去彭水時所題。
14 清泉井石刻對聯 清代 羊角公社下街 清泉井石刻對聯清泉井位於武隆縣羊角居委會一段,海拔高程185米。清泉井的水源為一股碗口大的泉水,因其清涼可口,過往客商及搬運工人均喜在此飲水小憩。後人為保護水源,籌資修井蓄水,稱之為清泉井。清泉井建築面積約16平方米,井本身為長方形,面積約2平方米、深1米。井上有龕,龕內原有浮雕及碑文(現已被覆蓋),龕外刻有對聯:「井水同三官謹備,泉源養萬民全生」,橫批:「清泉井」,題款為:「宣統三年秋月轂旦立」。
15 土坎古文化遺址 漢代 土坎公社關灘二隊 土坎遺址位於武隆縣土坎鎮,在烏江北岸一級台地,南抵烏江,北鄰土坎鎮,海拔高程177米。這裡是烏江沿岸很少見的黃土台地,土層較厚,地勢相對平緩。遺址東西長100米,南北寬200米,面積20000平方米。遺址西南部為磚瓦廠,恰將商周時代文化層破壞。從鑽探結果看,其範圍僅剩50×50平方米,遺址其他區域均為漢代文化堆積,發現漢代磚瓦碎片。文化堆積較薄,有的地方地表下50厘米~60厘米即為生土層。在商周文化堆積處進行試掘,發現商周時期遺物,為殘碎陶片,有陶罐、角狀杯等器型,以紅褐色粗繩紋夾砂陶為主。武隆縣古文化遺址發現很少,尤其是商周時代遺址更是稀見。土坎遺址的發掘無疑會對巴文化的地域研究提供實物資料,特別是角狀杯的發現,表明其與涪陵市同類遺址應有一定聯繫。土坎遺址規劃為B級發掘項目。
16 石室墓室(生基坪石室墓) 東漢 江口公社烏江一隊 烏江村漢墓位於武隆縣江口鎮烏江村六組,在烏江北岸的斜坡台地上,海拔高程185米。坡地為風化石及黃土沖積而成,墓葬即坐落在風化岩堆積中。烏江村漢墓為石室墓,原來僅發現1座,1984年四川省文管會已進行清理髮掘,出土龜蛇玄武座等重要文物,墓葬年代為東漢時期。規劃期問進行複查時,該墓附近地表下2米處發現石板砌排水溝,斷面呈方形,高0.7米,寬0.75米,表明這是一處比較重要的漢代墓葬。烏江村漢墓為規模較大的石室墓,已發掘的墓葬為帶墓道的前中後三室墓,墓葬殘長超過10米,後室最大,寬度2.45米,高度3.24米。三室均為券頂,中室一側還有兩個耳室,亦為券頂整座墓均用長條石壘砌,而這許多石條產自數十公里之外。各方面跡象均表明墓主人身份較高,或為較高級別官吏,或為當地豪強部族、少數民族首領。故此墓的發掘無疑對研究當地東漢時期的社會文化及少數民族文化有極大幫助。此墓雖然在海拔185米。但當地為風化石堆積,在庫區蓄水之後,肯定要引起滑坡,會對該墓造成毀滅性的破壞。本著保護文物的原則,將其規劃為A級發掘項目。
17 石室墓室(白楊坪石室墓) 東漢 江口公社蔡家二隊
18 磚室墓室(丁家蚴磚室墓) 東漢 江口公社羅州四隊 羅洲壩墓群位於武隆縣江口鎮羅洲村,烏江左岸支流芙蓉江右岸二級台地上,海拔255米~260米,面積4000平方米,時代為漢唐。出露漢、唐磚室墓各1座。出有漢代花紋磚、唐代墓志銘等遺物。因新區建設已開始,對墓葬破壞較大,保存一般。羅洲壩墓群規劃為D級發掘項目。
19 長孫無忌墓 唐代 江口公社烏江大隊 長孫無忌衣冠冢位於武隆縣江口鎮烏江村六社,在烏江北岸一級台地,海拔高程185米。北面靠山,南臨烏江,地勢平緩。烏江於這裡由東南折向西北。該墓佔地面積2000餘平方米,有一殘高3米的封土堆。據了解,過去墓前曾有石翁仲,今已不存,現僅有清乾隆及道光年間詩文碑,字跡多已漫漶。該墓於1983年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縣政府在墓前立有高大的保護標誌,上面記述了修繕過程及長孫無忌生平。長孫無忌是唐代開國元勛,顯慶四年(659年)受武后迫害被流放至黔州,後被迫自縊身亡,據傳烏江村墓為長孫無忌衣冠冢。據《新唐書》本傳記載,上元元年(760年)「追復官爵……初,無忌自做墓昭陵塋中,至是許還葬。」也就是又陪葬於昭陵。但根據當時的歷史情況,正值安史之亂,如此遙遠的路程,戰亂之中似乎不大可能再遷回昭陵。故推測這裡應是長孫無忌真正墓葬之所在。該墓所在地為沖積成的沙性台地。在調查時,於烏江邊貼近江面的沙層中見到較多直徑1米多的枯樹,沙層已逐漸將其埋沒,說明烏江水位升高會對沿岸造成較大程度的侵蝕。而三峽庫區蓄水後,此處的水位將其升至180米左右,已臨近該墓所在地,故長孫無忌墓必須進行A級發掘,以免江水侵蝕造成滑坡使墓葬受到毀壞。該墓葬規劃為A級發掘項目。
20 李珍人墓(烈女墳) 明代 江口公社柿坪一隊
21 駁道 清代 羊角公社下街 駁道位於武隆縣羊角鎮羊角場,海拔高程185米。駁道實際是用長約1米、寬0.5米、厚0.05米的石板鋪成的運鹽石板路。駁道由兩條石板路組成,其間距為1米,主要供雞公車運鹽用。駁道始建於清康熙年間,補修於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駁道由羊角場的大石頭處修至灘眼腳,從東至西全長2.5公里、寬2.3米,
22 觀音洞 明代 羊角公社重岩

武隆縣第二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9處)(1983年12月26日)[4]

序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3] 備註
1 武隆縣城址 唐-清 羊角公社石床村(土坎)
2 古橋(永濟橋) 唐代 土坎大橋溝 永濟橋在老武隆縣城遺址內,現屬武隆縣土坎鄉五龍村,海拔高程172米。據《涪州志》記載,永濟橋建於明萬曆年間。該橋為單孔石拱平橋,東西向,橋長11.4米、寬5.4米、高6.8米,跨度3.7米、拱高3.4米、拱頂至橋面厚2米。永濟橋原系聯結老武隆前街與后街的主要通道。永濟橋是武隆地區少有留存的明代橋樑之一,永濟橋保存情況尚好,但橋面已鋪築有水泥,橋下有一直徑約1.75米的榕樹根穿透包裹。
3 鹽井峽鹽井遺址 三國-民國 羊角公社石床村(土坎)
4 古橋(興隆橋) 明代 羊角場口 興隆橋坐落在武隆縣羊角鎮場口上,海拔高程185米。興隆橋據清同冶八年《重修涪州志》記載系明代所建。該橋為石構單孔拱橋,東西向,橋長3.8米、寬3.4米、高2.5米,跨度2.7米、橋欄高1.05米。橋頭原有明代石碑一通,今已不存。興隆橋已被覆蓋在道路下方成為排水暗溝。
5 運鹽路、石拱橋(永順橋) 明、清代 羊角 羊角鹽場遺址位於武隆縣羊角鎮南部,在烏江南岸居民區內。保存一條青石板鋪成的道路,正處鎮內街道中央。石板路寬2米,長50米。靜羊角鎮烏江水流湍急,上行船到此,卸下貨將船拉過去,之後再裝船繼續航行。故羊角鎮歷來就是商賈轉運鹽的重要場所。現存石板小路即為鹽工拉車所走之路,其他遺迹已無存。此路由宋代開始修成,一直延續使用至清代。羊角鹽場遺址規劃為D級發掘項目。
6 大石箐石林寺古廟(十二殿) 清代 鳳來鄉石林村大石箐
7 貞節牌坊 清代 鳳來鄉宋坪村
8 鳳凰寨 明代 廟婭鄉廣福村
9 祠堂(正殿) 清代 巷口公社廣楊鄉廣坪村

武隆縣第三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處)(1984年5月6日)[5]

序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1 高樓(劉秋佩故居) 鳳來鄉威靈村
2 文廟(和平中學舊址) 平橋鎮

武隆縣第四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1處)(2012年1月14日)[6]

序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1 峽門口棧道 清代 巷口鎮中堆壩村中堆壩小組峽門口
2 霍世臣夫妻合葬墓 清道光十年(1830年) 石橋苗族土家族鄉賈角村杉樹坪小組土龍橋
3 亂世坳石棺墓 宋代 滄溝鄉大田村田壩小組亂石坳
4 李才仁夫妻合葬墓 清道光元年(1821年) 巷口鎮青吉村棕樹灣小組棕樹
5 響塘生墓 明天啟三年(1623年) 白雲鄉紅雲村白樹埡小組響塘生墓
6 黃九銀墓 清光緒二年(1876年) 廟埡鄉雲叢村大石壩小組河坎
7 鴨江鎮新房子 清光緒十年(1884年) 鴨江鎮青峰村筧溝灣小組新房子
8 石橋鄉譚家廟 清康熙八年(1669年) 石橋苗族土家族鄉賈角村譚家灣小組譚家灣
9 羊角鎮靈關廟 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 羊角鎮碑埡村堡上小組靈關廟
10 白馬鎮節孝牌坊 清雍正二年(1724年) 白馬鎮三溪村牌坊小組牌坊
11 白馬山萬壽橋 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 白馬鎮車盤村四合小組萬壽橋
12 火爐鎮上關橋 清光緒年間 火爐鎮關橋村滄涼子小組上關橋
13 鳳來鄉龍鳳橋 清道光二年(1822年) 鳳來鄉高樓村風箱五社龍鳳橋
14 鳳來鄉廣濟橋 清嘉慶七年(1802年) 鳳來鄉高樓村大水井小組廣濟橋
15 鴨江鎮均濟橋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 鴨江鎮青峰村紀家灣小組中學門口
16 鳳來鄉石家岩“毛主席萬歲”石刻 1967年 鳳來鄉青龍村石家岩小組石家岩
17 鴨江鎮馬大塘毛主席語錄碑 1966-1976年 鴨江鎮保禾村新橋小組馬大塘
18 鳳來鄉曹家劍橋六棱碑 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 鳳來鄉臨江村店子小組大橋
19 巷口鎮魚林水文題刻 清嘉慶十七年(1812年) 巷口鎮中魚村魚爾山小組葉欄杆
20 長壩鎮腰占鐵索橋 民國十一年(1922年) 長壩鎮大園村朝門口小組腰占鐵素橋
21 白馬山戰鬥遺址 1949年 白馬鎮車盤村

參見

參考資料

  1. ^ 『武隆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武隆縣文物保護單位及保護範圍的通告』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片區工委、縣府各部門: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加強對我縣境內歷史文物的保護。經縣政府認真審核,同意以下二十四處古迹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其中長孫無忌墓、「李進土故里」石刻、「和平中學」舊址三處已申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現將其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公布如下:1.長孫無忌墓,墓周圍20米為重點保護區,50米以內為建設控制地帶。2.「李進士故里」石刻,石刻周圍20米為保護範圍。3.「和平中學」舊址,東、西、南、北離主體建築10米為保護範圍。4.大石箐石林寺,寺廟周圍30米以內為保護範圍。5.「烈女岩」石刻,石刻(大石頭)周圍10米以內為保護範圍。6.永濟橋,橋體東、西5米以內為保護範圍。7.興隆橋,橋體四周5米內為建設控制地帶。8.劉秋佩故居,圍牆外10米內為建設控制地帶。9.「黔蜀門屏」界碑,東、南、西、北10米以內為保護範圍。10.老武龍縣城遺址,遺址四周10米內為保護範圍。11.四川省第二路紅軍司令部、政治部舊址主體建築5米內為建築控制地帶。12.桐梓山烈士墓,圍牆外5米內為保護範圍。13.廣坪羅家祠堂,以祠堂為中心,東、南、西、北10米內為保護範圍。14.「鹽井」遺址,遺址周圍10米內為保護範圍。15.觀音洞,洞周圍20米內為保護範圍。16.宋坪牌坊,以牌坊為中心,東、南、西、北5米內為建設控制地帶。17.鳳凰寨,以寨門為保護界。18.四川省第二路紅軍司令部舊址,主體建築四周10米內為保護範圍。19.後坪壩蘇維埃政府遺址,遺址周圍5米內為建設控制地帶。20.紅軍墳,墓四周5米內為保護範圍。21.生基坪東漢石室墓,墓四周5米內為保護範圍。22.丁家坳東漢磚室墓,墓四周5米內為保護範圍。23.烈女墳,墓周圍8米內為保護範圍。24.四川省第二路紅軍政治部遺址,遺址周圍2米為保護範圍。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未經縣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建築物,不得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區內進行爆破、挖掘等活動,違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處理。武隆縣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六月五日
  2. ^ 武隆府發〔1983)65號
  3. ^ 3.0 3.1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國家文物局編.《長江三峽工程淹沒及遷建區文物古迹保護規劃報告 重慶卷》 下冊.中國三峽出版社,2010.03..第695-712頁
  4. ^ 武隆府發〔1983〕173號
  5. ^ 武隆府發〔1984〕43號
  6. ^ 武隆府發〔2012〕3號 武隆縣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四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永久失效連結] 武隆府發〔2012〕3號 「武隆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已全面結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武隆縣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及文物保護工作實際,經縣政府同意,峽門口棧道、霍世臣夫妻合葬墓等五大類21處文物被確定為武隆縣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現予以公布。 附件:武隆縣第四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201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