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法

法学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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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法,是法學學科,研究比較當今世界各種法律的異同,包括普通法歐陸法系社會主義法、沙里亞法規印度法系、中華法系大清律例等。

現代比較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667年德意志律師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在他的拉丁文著作《Nova Methodus Discendae Docendaeque Iurisprudentiae》(《法學研究和教學的新方法》)中。他在該書介紹了將法律制度分為幾個類別的概念[1]。幾年後,他再發表了語系與法律制度類別之間的關係[2]

比较法研究》是中国政法大学1987年1月创办的比较法学学术期刊,是中国唯一专门研究比较法学的学术刊物。

參考

  1. ^ English translation: Leibniz (2017)
  2. ^ Leibniz, Dissertatio de origine Germanorum (1697), Epistolica de Historia Etymologica Dissertatio,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