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

民法總則,指關於民事實體法的基本規定,原則上適用於所有的民事實體法律關係。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一般都设有总则编,如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錨點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1]

参考文献

  1. ^ 王, 泽鉴. 民法总则(增订版). 民法总则.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602页 [2017-04-03]. ISBN 756202073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