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容量
水环境容量(英語:Water Environment Capacity),是指特定区域的水体在规定的水功能和环境目标要求下,对排放于其中的污染物所具有的容纳能力,即该水体对污染物的最大容许负荷量。水环境容量,通常是指以单位时间内区域水体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总量[1]。
概述
环境目标、水体功能特性、污染物特性是水环境容量的主要影响因素,以环境基堆值作为环境目标的是自然环境容量;以环境标准值作为环境目标的是管理环境容量[2]。自然环境容量计算比较复杂,通常是指水环境容量研究的主要是管理环境容量,因为它除了自然因素外,还兼顾考虑了各种社会和经济因素[3]。
计算方式
将水质目标作为已知量代入水质模型、反求得原水质模型中未知量的源。计算仅包括:水体原有(初始或背景值)的污染物量和水质目标确定的污染物量之差值(一般称为差值容量,又称基本容量);水体的自净或同化能力使污染物减少的量(一般称为同化容量,或变动容量)[4]。
水环境容量的计算模型较多,以下为常用简便算法[5]。
进出水量相等、水质相同的湖泊
对于进出水量相等、水质相同的湖泊。略去蒸发和渗透的水量,其差值容量的计算式为:
其中, 为差值容量( ), 为水体蓄水量( ), 为维持 的时段( ); 为水环境质量标准值( ); 为水体初始浓度( )。
如初始浓度为背景值浓度时( )时,则差值容量等于绝对容量。
进水量不相等、水质不相同的湖泊
对于进水量不相等、水质不相同的湖泊,其差值容量的计算式为
- 其中, 为湖泊的流出水量( )。
进水量不相等、水质不相同的河流
对于进水量不相等、水质不相同的河流,其差值容量的计算式为:
- 其中, 为差值容量( ); 为河段起始流量( ); 为稀释流量比; 为旁侧排放污水流量( )。
不计出入流水质差的湖泊
不计出入流水质差的湖泊的同化容量( , )的计算式为:
- 其中, 为水污染物质衰减系数( )。
不计出入流水质差的河流
不计出入流水质差的湖泊的同化容量( , )的计算式为:
- 其中, 为水污染物质在河流中流过时间( )。 为河段上断面污染物初始浓度值( )。
可衰减污染物情况
对可衰减污染物,水环境容量一般是差值容量加同化容量。
- 对于进出水量不相等、水质不相同的湖泊的水环境容量( , )为:
- 河流的水环境容量为
相关
参考
- ^ 方国华 于凤存 曹永潇. 中国水环境容量研究概述. 《安徽农业科学》. 2007年, (第27期) [2015-06-09].
- ^ 张永良 洪继华 夏青 刘培哲. 我国水环境容量研究与展望. 《环境科学研究》. 1988年, (01期) [2015-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周孝德 郭瑾珑. 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研究. 《西安理工大学学报》. 1999年, (第3期) [2015-06-09].
- ^ 刘兰芬 张祥伟 夏军. 河流水环境容量预测方法研究. 《水利学报》. 1998年, (07期) [2015-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周孝德 郭瑾珑 程文 宋策 曹刚. 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研究. 《西安理工大学学报》. 1999年, (03期) [2015-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