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衡都尉
水衡都尉,中国古代官名,其职能历朝不一。
得名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对于该官得名,历代注家有不同看法。應劭认为:「古山林之官曰衡。掌諸池苑,故稱水衡。」張晏则认为:「主都水及上林苑,故曰水衡。主諸官,故曰都。有卒徒武事,故曰尉。」颜師古则称:「衡,平也,主平其稅入。」[1]
沿革
水衡都尉最早设于西汉汉武帝时期,于元鼎二年(前115年)置,掌管上林苑,兼管皇室财物和铸钱。《汉书》载,水衡都尉“掌上林苑,有五丞。屬官有上林、均輸、御羞、禁圃、輯濯、鍾官、技巧、六廄、辯銅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又甘泉上林、都水七官長丞皆屬焉。上林有八丞十二尉,均輸四丞,御羞兩丞,都水三丞,禁圃兩尉,甘泉上林四丞。成帝建始二年省技巧、六廄官。……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鑄錢皆屬少府。”[1]即水衡都尉于西汉武帝新设时,接管了少府的部分职权。
东汉有事随置水衡都尉,而掌管上林苑等职能归于少府,水利、航运事务另设都水使者。《后汉书》载,“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上林菀有離宮燕休之處,世祖省之,并其職於少府。每立秋貙劉之日,輒暫置水衡都尉,事訖乃罷之。”[3]
曹魏再设水衡都尉,掌管水军舟船器械。“後漢省都水以屬郡國,而置河堤謁者五人。魏因之,又兼有水衡都尉,主天下水軍舟船器械。”[2]
晋朝初立时省,元康年間又复置。“晉置都水臺都水使者一人,掌舟楫之事,官品第四;又有左、右、前、後、中五水衡。《晉起居註》及《元康百官名》:陳慎、戴熊俱以都水使者領水衡都尉。”[2]
南北朝时南朝刘宋曾设立水衡令。“宋孝武帝省都水臺,置水衡令。”[2]
北朝后魏亦曾置水衡都尉。“後魏亦二官並置建,都水使者正第四品中,水衡都尉從五品中;太和二十二年,都水使者從五品,而省水衡。”[2]
唐朝设都水监,该官名称变化多次,除曾称司津監、都水使者外,还曾由都水使者改称水衡都尉。《唐六典》载,“都水監:使者二人,正五品上。”“……光宅元年改為水衡都尉,神龍元年復舊。”[2]都水监的职能与两汉水衡都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