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士茂(?—?),原名沈之民,字彦朗[1],號垣斋[2]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浙江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吏部觀政,三十四年授中書舍人,四十年廣西主考[3],四十二年考選,四十八年授南刑科给事中。

家族

曾祖沈鑑,知县,封奉直大夫刑部员外郎。祖沈应龙,刑部右侍郎。父沈元壮,號華松,官知州。

参考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沈士茂,贯浙江湖州府乌程县民籍,县学附学生。治春秋,字彦朗,行二,年二十五,四月十六日生。曾祖鉴(知县封奉直大夫刑部员外郎),祖应龙(刑部右侍郎),父元壮(知州),前母施氏,母吴氏。具庆下,兄士基,弟士冲,士端,士敦,士敏。娶范氏。浙江乡试第四十名,会试第十八名。
  2.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沈士茂,垣斋,癸未四月十六日生,癸卯科,吏部政,丙午授中書,壬子廣西主考,甲寅考選,庚申授南刑科给事中。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五》:万历四十年五月,命修撰张以诚、给事中徐绍吉主考福建,兵部员外郎张应徵、大理寺副李中立主考四川,户部主事洪启聪、工部主事张国继主考广东,刑部主事来斯行、中書沈士茂主考广西,各乡试,中立旋以告病,改命本寺評事陈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