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有則
沈有則(1572年—1612年),字士範,號逸少,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民籍,建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沈有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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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行人司行人 | |
籍貫 | 南直隸寧國府宣城縣 建平縣 |
字號 | 字士範,號逸少 |
出生 | 隆慶六年(1572年)十月二十日 |
逝世 | 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 |
配偶 | 施氏 |
親屬 | 曾祖沈璞,祖沈寵,父沈懋學,母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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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應天鄉試一百二十九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十一名進士。兵部觀政,授行人司行人,萬曆四十年(1612年)奉诏出使楚藩,顺道送母亲王氏回宣城,至山东东平州其母病逝,沈有則大为伤心,也病卒于道[1]。葬竹塘三豹山。
家族
曾祖沈璞,勅封文林郎,復鹿知縣;祖沈寵,山東道御史湖廣兵備崇祀名宦鄉賢;父沈懋學,丁丑狀元翰林院修撰崇祀鄉賢;母王氏。慈侍下。兄有嚴(福建漳州府同知);有容(浙江溫處參將),弟有恒(監生);有貽(庠生);有望。子壽元(庠生);壽康;壽廣;壽庾;壽辰;壽彥。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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