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國駐港總領事官邸
(重定向自法國總領事住宅)
前法國駐港總領事官邸,又稱法國總領事住宅或法國總領事獨立屋,原是法國駐香港總領事之居所,位於香港島太平山頂歌賦山普樂道8號,現已列為香港二級歷史建築。
歷史
法國總領事住宅的建築於1878年興建,為區內較早期落成的住宅,首位住客為當時著名的香港律師亨利·朗達·迪里斯(Henry Lander Dennys),後於1907年由大東電報局前身[來源請求]的大東公司(Eastern Extension Australasia and China Telegraph Co. Ltd.)購入。1981年,法國政府購入該住宅作為法國總領事之居所,藉以取代前駐港領事聯伯爾購置、並於1908年—1980年間作為領事官邸使用的殖民地風格豪宅[1]。
參考資料
- 1444 幢歷史建築物簡要,古物古蹟辦事處
相關條目
- ^ 伊莎貝爾·納坦; 王直. 法国的中国之恋——十八至二十世纪法国外交珍贵史料. 由赵洪阳、尹冬茗翻译. Éditions Loubatières. 2014: 124. ISBN 978-2-86266-7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