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鋐
浦鈜(1482年—1542年),字汝器、號竹塘[1],山東承宣布政使司登州衛(今山東省文登縣)軍籍,直隶嘉定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浦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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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道监察御史 | |
籍貫 | 直隸嘉定縣 山東承宣布政使司登州衛軍籍 |
字號 | 字汝器,號竹塘 |
出生 | 成化十六年(1482年)六月初九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一年 |
配偶 | 娶任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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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生於成化十六年(1482年)。正德二年(1507年)中式山東鄉試中第十二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會試第八十九名,三甲二百一名進士,刑部观政,授山西洪洞縣知縣。
嘉靖二年(1523年),召為湖廣道監察御史[2],罷免武定侯郭勛奸貪,而得罪奪俸,因母喪丁憂,除服,起任河南道監察御史,因勘察罷免。嘉靖十九年(1540年),重新起用,出按陝西[3],曾論救楊爵而連罪下獄,死於獄中。
家族
曾祖浦達。祖父浦安。父浦政,義官。母袁氏。慈侍下。兄浦鈺,典膳;浦鑰。弟浦鍾,典膳;浦鑑,监生;浦鑌。
參考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國朝獻徵錄 ,65卷 ,347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232卷
- ^ 明實錄:世宗實錄 ,254卷
- ^ 《明史》(卷209):浦鋐 ,字汝器,文登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洪洞知縣,有異政。嘉靖初,召為御史。刑部尚書林俊去國,中官秦文已斥復用,鋐疏力爭之。且言武定侯郭勛奸貪,宜罷其兵權。忤旨,奪俸三月。以養母歸。母喪除,起掌河南道事。給事中饒秀考察黜,訐鋐與同官張祿、段汝礪,給事中李鳳來,考功郎余胤緒,談省署得失,鋐等坐罷。家居七年,廷臣交薦。起故官,出按陝西,連上四十餘疏。總督楊守禮請破格超擢,未報。而楊爵以直諫繫詔獄,鋐馳疏申救曰:「臣惟天下治亂,在言路通塞。言路通,則忠諫進而化理成。言路塞,則奸諛恣而治道隳。御史爵以言事下獄,幽囚已久,懲創必深。臣行部富平,皆言爵慤誠孚鄉里,孝友式風俗,有古賢士風。且爵本以論郭勛獲罪。今勛奸大露,陛下業致之理,則爵前言未為悖妄。望弘覆載之量,垂日月之照,賜之矜釋,使列朝端,爵必能盡忠補過,不負所學。」疏奏,帝大怒,趣緹騎逮之。秦民遠近奔送,舍車下者常萬人,皆號哭曰:「願還我使君。」鋐赴徵,業已病。既至,下詔獄,搒掠備至。除日復杖之百,錮以鐵柙。爵迎哭之,鋐息已絕,徐張目曰:「此吾職也,子無然。」繫七日而卒。穆宗嗣位,卹典視爵等。
- ^ 《國朝獻徵錄·卷六十五》:藍田[需要消歧义],《浙江道監察御史浦先生鋐墓誌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