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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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水利委员会,全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简称海委,驻天津市河东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正司局级派出机构。辖海河、滦河流域与鲁北徒骇河水系、马颊河水系水利行政管理职责。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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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王文生 |
副主任 | 翟学军、马涛、韩瑞光 |
纪检组长 | 秦海鹏 |
其他党组成员 | 户作亮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机构类型 | 水利部派出流域管理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管辖范围 | 海河、滦河流域与鲁北徒骇河水系、马颊河水系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某号 |
對外官網 | 海河水利网 |
历史
1917年,海河流域发生直隶地区发生30年未遇洪水,天津到保定之间约4万平方公里地区受灾,波及103个县,超过625万居民流离失所。北洋政府任命熊希龄督办京畿一带水灾河工善后事宜,1918年3月20日在天津成立“顺直水利委员会”,熊希龄任会长,北洋政府与按照《辛丑条约》由洋人把持的负责疏浚海河航道“海河工程局”各提名三名成员。突破行政区界限,负责海河水利。资金出自善后借款剩余的整顿盐务经费,资金的使用受到外交使团委派的司库监督。外交使团授权120万两用于天津市区三岔口裁湾、北运河挽归故道、天津南堤等工程,后续又批准了144万余两用于北运河工程、马厂减河以及天津新开河整理。[1]1923年至1925年建成苏庄新闸,把潮白河不超过每秒钟六百立方公尺的水量导入北运河。[2]1928年改组为“华北水利委员会”,主任李仪祉。
1979年7月19日,水利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成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的报告》。1979年11月6日,《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成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的报告〉》(国发[1979]258号)。1979年11月23日,在天津成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筹备组。1980年4月1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宣布从当天(4月1日)起,海委正式成立,开始办公,启用公章。同日,水利部下发了《关于成立海河水利委员会的通知》([80]水办字第34号)。1980年4月28日,水利部下发《水利部关于海委机构、编制的批复》([80]水劳字第29号),明确为地师级机构。[3]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规划计划处
- 水政与安全监督处(水政监察总队)
- 水资源处
- 财务处
- 人事处
- 国际河流与科技处
- 建设与管理处(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松辽流域分站)
- 水土保持处
- 农村水利处
- 防汛抗旱办公室
- 监察处
- 审计处
-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 直属机关党委
- 中国农林水利工会海河委员会
- 华北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正局级)
- 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正局级)
- 水文局(信息中心)(1982年水情处更名为水文处。2002年改为正处级水文局。2010年升格为副厅级)
- 漳卫南运河管理局(正局级事业单位。1958年4月成立,1980年8月27日恢复。机关设在山东省德州市)
- 海河下游管理局(正局级事业单位,局机关设在天津市。1980年8月30日设立。管辖海河下游三河(即海河干流、独流减河、永定新河)五闸(即海河闸、独流减河进洪闸、屈家店闸、工农兵防潮闸、西河闸)。
- 引滦工程管理局(正局级事业单位,局机关设在河北省迁西县。管理和调度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和引滦分水枢纽工程。1983年12月20日成立)
- 漳河上游管理局(正局级事业单位,局机关驻地为河北省邯郸市。1993年3月2日成立。统一调度管理漳河上游水资源,预防调处省际水事纠纷,管理河道引分水控制工程)
- 流域规划与政策研究中心
- 移民开发中心
-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综合服务中心
- 综合管理中心
历任主任
参考文献
- ^ 熊希龄:《顺直河道改善建议案》,见 周秋光编:《熊希龄集》(下),湖南出版社,1996年版。
- ^ 李侃:“民国时期海河工程局运行实态:在地方、国家、列强之间游走”,《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第157-170页。
- ^ 京畿治水的龙头——海河水利委员会生成纪事[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