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民模
潘民模(1534年—?),字子傚,湖廣襄陽府襄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潘民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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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东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湖廣襄陽府襄陽縣 |
出生 | 四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王氏,继娶施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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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湖廣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進士[1][2]。授浙江秀水县知县,调宝坻县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五月选授福建道监察御史,三年巡按陕西,万历初出为福建汀州府知府,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广东按察司副使。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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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翰翔 |
明朝秀水县知县 嘉靖四十二年任 |
繼任: 程實 |
前任: 唐炼 |
明朝宝坻县知县 嘉靖年間 |
繼任: 劉不息 |
前任: 曹光 |
明朝汀州府知府 萬曆初年任 |
繼任: 金立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