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臣 (隆慶進士)

王之臣(1538年—1596年),改名王鏻,字藎夫,一字子礪,號見菴,直隸徽州府休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鏻
大明尚宝司司丞
籍貫直隸徽州府休寧縣民籍
原名王之臣
字號字藎夫,一字子礪,號見菴
出生嘉靖戊戌十一月二十五日
逝世萬曆丙申六月廿二日
配偶娶程氏,继娶吴氏(1553年-1596年)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十一月二十五日生。治《詩經》,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由府學附學生舉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七名,隆慶二年(156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九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1]。授浙江鄞县知县,五年遷衢州府同知,万历三年(1575年)以考满遷刑部员外郎,六年为母老告假,求任职南京侍养,改南京兵部车驾司员外郎,轉礼部祠祭司,又遷贵州按察司佥事。以事贬荆州府通判,摄江陵县事。十二年擢升南京户部山东司主事,值地震,上二疏[2],後稱病告歸。十六年起补户部主事,踰年復以母喪归。二十一年復除户部,管理通州倉,二十二年擢尚宝司丞,奉使吊唁淮王喪事,便道归省,因病去世于家,年五十九[3]

著作

所辑有《國朝奏議》、《通鑑摘抄》二書。

家族

曾祖王義;祖王杭;父王鼎,赠奉政大夫刑部郎中;嫡母吳氏;生母汪氏。慈侍下,妻程氏,

行四,兄王鑛,王銘,王之選,弟王之彥。

子王孟達、王仲萬、王仲騰、王叔象、王叔蔡。

参考资料

  1. ^ 《隆慶二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錄》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一》:万历十三年五月,南京户部山东司主事王鏻以南京地震陈言,略曰:易卦以地道臣道比类而言谓其代终之义同也今地道弗宁于稽其类必臣道失矣以大端言之自高拱张居正当事尽欲进其所喜退其所忌而科道之臣望风承旨乃指其所忌弹劾之择其所喜推荐之不复顾万世是非奚取其为台谏哉今此风少殄将来可戒也昔嘉靖之末隆庆之初除阶辅政用舍颇公自高拱起尽取阶所任者摈斥之及居正用又取拱所任者摈斥之不复问人材贤否奚取为辅相哉今此风少殄将来可戒也夫留京者 祖宗创业之根本也而地震于兹 皇上宜惕然深思法 祖宗为治矣 祖宗朝有因火灾忧及徭役屡兴赋敛不时者有因地震止土木之事者今频年荒歉内府部寺岂无蠹财之冗可清耗财之人可裁无益之费可省不急之务可停者乎是修省一宜法也 祖宗朝乘舆服御以铜代金或减除赋枣四十万今岂无采买可省赏赉可惜者乎是节俭一宜法也 祖宗朝尝下诏求直言教官张恒吴从权不言则窜之国子监李思迪马懿不言则责之戍卒张真上言则赐衣钞嘉赉之今 皇上已谕科臣言叙录建言诸臣矣犹乞除出位之禁凡以言获罪者皆谅其忠直恕其狂谬可也是广言路一宜法也 祖宗朝视政之暇尝与儒臣讲学论道或召大臣议政如宋濂解缙等之常侍左右李贤刘大夏之常被顾问今也日讲虽勤未闻 天语发问退朝之后不见召一大臣 祖宗之亲贤臣好咨议者又一宜法也因及慎任使核实政择要职重守令育贤才数事。 上初览鏻疏而称之,以为多有可采。至是吏部题覆, 上曰:朕虚怀求治,当召见辅臣商确政理,尔大小臣工亦各勤修职业,以称朕意。
  3. ^ 《徽州府志》:王鏻,號見菴,原名之臣,休宁城北人。隆慶戊辰进士,知鄞县,邑有海船数百,例必得新合印單,而後敢渔,納公费数百金,公却之,并为严禁,自是三年無海寇。历衢州同知,升户部主事,值地震,因上二疏,一陈明大义,一條列時政,疏入,甚称帝意,然竟以疏内斥指权贵,左迁,後閣臣列前疏,补刑部员外,擢尚宝丞,尋卒。
  • 唐文献《尚宝司司丞見菴王公暨配吴孺人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