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宝
王大宝(1094年—1170年):字元龟,广东海阳人(今潮州市潮安县归湖镇人)。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廷试第二名(榜眼),授南雄州教授。后因俸禄不够基本生活支出,以生病为由去职归家。几年后又进入官场,历任连州、温州知府、提点福建、广东刑狱、兵部侍郎,至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擢升为礼部侍郎、右谏议大夫。当时赵宋王朝仅剩半壁江山,王大宝力主抗战。宋孝宗为了利用抗战派收拾残局,委任王大宝为兵部侍郎,乾道元年又委任礼部尚书。乾道六年(1170年)去世,享年77岁。后被推为唐宋潮州八贤之一。
著作
有《易经证义》、《谏坦奏议》及《遗文》等累计34卷。
王大宝墓
王大宝墓今在归湖镇神前山,占地4亩,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墓前石翁仲四,石狮、石马、石羊、石望柱、石笋各二,分别对称排列于墓两侧。是广东具有代表性的宋代大墓。
延伸阅读
[编]
参考资料
《宋史·王大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