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引之(1766年—1834年),伯申曼卿江苏高邮人。清朝政治人物、探花训诂学家。

王引之
《清代學者象傳》第一集之王引之像
清代學者象傳》第一集之王引之像
大清工部尚書
籍貫江蘇高邮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伯申,號曼卿
諡號文簡
出生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
江蘇高邮縣
逝世道光十四年(1834年)
京師
出身
  • 嘉慶四年(1799年)己未科進士及第
著作
  • 《尚書訓詁》等(見內文)

生平

祖父王安國吏部尚書,父王念孫直隸永定河道。王引之幼承家學,乾隆六十年(1795年)中举人嘉庆四年(1799年)中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擢礼部左侍郎。参与纂修《词林典故》。王念孫首劾和珅,王引之添上“唐堯在位,亦有共歡;及至虞舜登庸,即行誅殛”數語。仁宗特意在乾清宮召見王引之。累官工部尚書道光十四年(1834年)卒於任,文簡。《清史稿》有傳。[1]

著述

王引之繼承王念孙音韵文字训诂之学,謹遵“训诂之旨,存乎声音”,曾自言:“吾著书不喜放其辞,第一事就本事说之,栗然止,不溢一辞。”[2]世称“高邮二王”。他醉心《爾雅》、《說文》、《音學五書》等;著有虚词词典《经传释词》,纠正了很多被清人奉若权威的汉代学术的错误;道光七年(1827年)奉旨作《字典考证》,纠正《康熙字典》错误2588条。其書札短篇,後人輯為《王文簡公文集》。著有《經傳釋詞》、《經義述聞》三十二卷。

逸事

相传王引之晚年,名益高,海内访先生者,率不相值,惟于慈仁寺书摊访之,则无不见,亦一佳事。

註釋

  1. ^ 《清史稿·卷四百八十一》:(王)引之,字伯申。嘉慶四年一甲進士,授編修。大考一等,擢侍講。歷官至工部尚書。福建署龍溪令朱履中誣布政使李賡芸受賕,總督汪志伊、巡撫王紹蘭劾之。對簿無佐證,而持之愈急。賡芸不堪,遂自經。命引之讞之,平反其獄,罷督撫官。為禮部侍郎時,有議為生祖母承重丁憂三年者,引之力持不可。會奉使去,持議者遽奏行之。引之還,疏陳庶祖母非祖敵體,不得以承重論。緣情,即終身持服不足以報罔極;制禮,則承重之義,不能加於支庶。請復治喪一年舊例,遂更正。道光十四年,卒,諡文簡。
  2. ^ 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引语》

參考文獻

  • 《清史稿》,趙爾巽等,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