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生
王東生(1927年—1950年3月1日),曾化名張玉明,第八十七軍砲兵營第三連第一排第三班班兵,1949年6月隨副班長王富生攜械投敵叛變,不久化名張玉明返回第八十七軍再登步島潛伏被偵破,1950年3月1日槍決於登步島。
陸軍 王東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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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27年 中華民國 河北省灤縣 |
逝世 | 1950年3月1日 中華民國登步島 | (22—23歲)
籍贯 | 河北省灤縣 |
国籍 | 中華民國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中国共产党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中華民國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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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王東生,1927年生於河北省灤縣,國民革命軍陸軍第八十七軍砲兵營第三連第一排第三班班兵,1949年6月,隨副班長王富生於浦口攜械投敵叛變,將機槍一挺、衝鋒槍一支、中正式步槍二支、七九子彈一千發、衝鋒槍子彈八十發及兩百四十發步槍子彈全部交付解放軍,不久化名張玉明返回第八十七軍二二二師六六五團潛伏,擔任運送連列兵,隨部駐守登步島,並調該團軍需室伙夫。經第八十七軍警衛連政治幹事偵查後押送軍法審判,該砲兵營第三連第一排第三班班長卜廣玉確認該員為自願攜械投敵,經該部軍法審判1949年12月14日以敵前攜械叛變判處張玉明死刑,1950年3月1日槍決[1]。